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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收取版權費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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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收費 誰在偷笑?

卡拉OK收費之爭,各方都把各自的理由擺出來了。我想追問壹下,卡拉OK收費之後,誰是真正的受益者?誰會在這場收費之爭的背後偷笑不止?

從表象上看,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與他們宣稱的最終受益者歌星應該為塊“餡餅”偷著樂。兩大協會不再像從前那樣整天閑坐辦公室,而是數著大把大把的鈔票。雖談不上全部的剩余控制權,但怎麽也有壹部分吧!而歌星呢?很有可能由於火爆的點擊率而壹夜暴富。但是,所有這些都是“畫餅充饑”的理想狀態而已,背後留有眾多的懸念,比如全國統壹收費標準如何制定、20%的管理費是否合理等,都還需假以時日才能厘清。且不說這些收費規則的繁瑣,光是20億“畫餅”就已讓文化部和國家版權局深深紮入到激烈的利益與權力漩渦之中。

最按耐不住的是歌廳老板,雖然這些收費計劃還遠遠沒有實施,但這些老板心裏早已盤算起如何利用這次機會好好地賺壹把。在這壹遊戲開始的時候,全國各大娛樂公司都紛紛表示不會因為此收費政策漲價。管理協會也表示,即使漲價也只不過是幾毛錢的玩意,根本談不上飛漲。不過,這些只是煙霧彈而已。北京錢櫃已暗渡陳倉,價格悄悄地上漲了50%,細心的讀者壹定能發現:歌廳此時漲價是最為輕松的,所有的輿論都已經被吸引到政府管理部門和那些看似“含冤受屈”的歌星身上。稍早時候,各大銀行的跨行查詢收費就因為公眾的強大輿論壓力而舉棋不定,但此時歌廳漲價的公眾輿論壓力恰好被政府職能機構的標準之爭化解。歌廳老板心中自然竊笑,暗暗為接下去的漲價做著準備。

“幾家歡樂,幾家愁”。壹場遊戲註定是要有輸有贏的。有了卡拉OK歌廳的“偷笑”、管理協會的“冷笑”,也自然會有最大的輸家。最哭笑不得的還是那些處於相對弱勢的消費者。盡管他們是這場遊戲數量最龐大的群體,但因為沒有***同的利益,也沒有訴苦的渠道,只能忍受圈錢的切膚之痛。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機會。如果在這種博弈過程中形成壹種***識性目標,那麽這壹分散性的利益集團可能會形成壹股不可估量的力量直接影響政策決定。我總覺得,轉型中的中國社會,在長期社會博弈過程中形成的***識性目標和經驗格外稀缺。或許這回收費圈錢正是形成***識性目標和經驗的良好契機。最讓人擔心的還是強勢集團有可能在***識性目標和經驗形成之前將其扼殺。

如今,誰也不會否認轉型中的中國正處於改革發展的深水區,很多的社會經濟政策在此時此刻都需要重新的調整和發展,從國有企業改革的微觀領域,到收入分配制度的宏觀領域都是如此。政府的這些改革初衷是希望能在和諧的社會結構中得到深度的發展,但我們卻常常看到這些政策不僅沒有得到原有的效果,反而偏向了相反的方向。卡拉OK收費就是壹個顯例。它本意是試圖利用日益完善的現代管理技術來彌補改革初期對音像制品的知識產權規範管理,從而進壹步促進中國的知識技術創新,也想通過這壹政策來調整社會日益尖銳的財富分配水平。不料,偷笑的恰恰是當初希望管制的歌廳老板,他們通過不同的市場轉嫁方式將得到比原先更多的財富。(陳宇峰 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

卡拉OK收費又起波瀾 滬娛樂業協會提議每天1元

“壹個包房壹天2毛錢,難道他們是在施舍乞丐?他們把權利人當成了什麽?”9月20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行的“卡拉OK版權問題研討會”上,壹家唱片公司的人士情緒非常激動。

當天是國家版權局公告的KTV(卡拉OK)版權收費標準“征求意見期”的最後壹天。壹個月前,國家版權局公布了12元/天/包房的KTV收費標準,並確定8月21日-9月20日為征求意見期。

該標準公布之後,國內KTV產業的利益各方進行了激烈的博弈。上述唱片公司人士說,在過去的壹個月中,各地方壹些KTV從業者針對國家版權局公布的標準,提出了大相徑庭的意見,有些價格簡直低得像賣白菜,令他匪夷所思。

“雙方的差距太大了。”中國唱片總公司總編室副主任程瑞麟表示,“對於唱片公司來說,收費是有益的進步,但是KTV使用者認為這個標準還是太高了,我們不是很理解。”

“權利人覺得收費標準太低,KTV從業者覺得太高,有爭議、有討論都是正常的。”出席研討會的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說,“國家版權局並非標準的制定者,收多少合適,由大家來***同商定,各方都應該講出自己的道理。”

他表示,“最後的標準還需要產業各方來***同制定,但是有壹條原則——合理性。”

據悉,國家版權局將在9月21日召開包括各地娛樂業協會在內的征求意見會議,至於具體的標準實施日期,王表示還沒有最終的結果。

12元還是1元?

王自強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版權局收到有關KTV收費標準的意見***500多條。目前收到的15家省級娛樂業協會意見中,有8家沒有提出異議,2家明確對12元/天/包房的收費標準表示反對,而有兩家表示贊同,3家表示可以適當降低。

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是12元標準的堅決反對者。從8月21日起,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卡拉OK專業委員會代表大約1000家KTV從業者,向國家版權局提出了自己的收費建議,即“每間包房每天1元”。

9月1日,南京市歌舞廳聯合南京17家規模較大的KTV商家,召開第二次內部聽證會,提出了“南京KTV僅能承受0.2元/天/包房”的收費意見,並已經上報國家版權局。

9月15日,100多位深圳卡拉OK歌廳負責人在MTV版權收費座談會上提出了MTV版權費“深圳方案”——0.086元/平方米·天,即1-2元/包房·天。9月21日,作為深圳KTV行業代表的羅湖區歌舞娛樂業協會秘書長張效坤,將攜帶由卡拉OK經營者簽名的這份文件上京,與國家版權局有關領導面談。

而廈門KTV行業的從業者認為,國家版權局公布的收費過高,最好按照歌曲的點擊率收取版權費;杭州文化娛樂業協會也在9月中旬起草了“0.5元/間/天”的建議書;重慶當地的娛樂業協會9月中旬也表示,同意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提出的KTV收費1元每天每包房的標準。

“國家版權局對於這個標準慎之又慎。”王自強表示,國家版權局確定征求意見期,目的也是更多地聽取各方的意見。現在看來,各方意見的不統壹必將影響收費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壹些KTV業者表示,由於KTV目前管理屬於娛樂經營範疇,國家對其收取的稅收收入高達25%,如果以12元為標準,每年上交的版權使用費幾乎讓他們難以承受。

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負責人王化鵬認為,KTV娛樂業是暴利行業,收取壹定比例的版權使用費,並不會影響這些營業場所的正常營業,“要看到,12元究竟在KTV的總營業中占多大的比例?”

王自強認為,卡拉OK廳不是交不交的問題,是應該交多少的問題,但是交多少,卡拉OK廳和權利人要達成壹個***識。“我個人認為,收費的多少,應該看版權費用在整個收入中的比例是多少,而不應該看絕對數字。”他說。

“12元是上限,並不是壹刀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會變化,如不同地區標準會不壹樣,即使同壹個地區,不同的規模也不是壹個標準。在公布標準的時候,這些理念和原則肯定會加進去。”王自強表示。

實施期未定

按照國家版權局關於KTV收費標準公告的程序,在征求意見期結束之後,會由制定機構對各方面意見進行協調,在統壹意見之後正式向社會公告。

王自強表示,國家版權局在21日將召開KTV各方會議,這個會議將是正式標準公告之前,國家版權局為產業利益各方提供的再壹次公開交流和發表意見的機會。但是,王表示,這次會議的結果還不好說,“沒有具體的實施日期,結果還需要等會議結束才能做出”。

這意味著,此前盛傳9月底將正式實施12元的KTV收費標準,將無法確定具體的實施日期。

“是否實施,還得看各方達成意見的程度。”王自強表示。按照程序,國家版權局在收到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對於KTV收費的正式標準之後,面向全社會正式公告,並且正式實施。

他示,“KTV應當交費,這是各方都毫無異議的,如果各方沒有統壹的意見,對於卡拉OK的版權保護實施時間就會有影響,對於權利人來說這是個損失。”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兵表示,“如何平衡權利人、消費者、經營者三方面的利益要花許多時間。”許多法學界專家也表示,能夠盡快地實施KTV的收費標準,對於今後的司法實踐和對權利人的保護都有意義。

“政府、協會、權利人應該在這其中發揮協調的作用,價格是高還是低,應該還是要考慮到中國國情。”知識產權專家程永順表示。

“我們不能因為兩邊有爭議,這個事情(KTV收取版權費)就停下來。因為使用作品和權利人之間是壹種民事法律關系,支付報酬是使用者承擔的法律義務,不能不支付,但如果有爭議的話,可以先執行然後再談標準。”王自強表示。

目前,壹些KTV業者在明確反對這個“過高”的標準同時,表示如果強制執行這個標準,意味著KTV必須漲價。王自強認為,收費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這是KTV必須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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