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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是中國的職稱之壹。獲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經濟類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的考試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政策制定、實施和監督。國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通過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授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壹資格標準的,授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合格證書自檢驗合格之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有效期為5年。
通過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授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授予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證書。
獲得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可認定為具有助理經濟師(助理人力資源經理、助理知識產權師)、經濟師(人力資源經理、知識產權師)職稱。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壹資格標準的,授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合格證書自檢驗合格之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有效期為5年。
各地區、各部門和有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按照經濟專業人員評審標準開展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