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 掌握地震勘探、電法勘探、磁法勘探、重力勘探等地球物理勘查技術、地球化學勘查
與遙感技術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工程與環境物探的常用方法和技術、掌握礦產資源與能源勘查等研究與開發的基本技能;
2、 具有常用地球物理勘探、勘查地球化學和遙感方法施工及資料解釋推斷的基本能力,具有從事物探工程勘察設計與施工、管理的基本能力, 具有對資源勘查與工程勘察新技術研究和開發的初步能力;
3、了解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力學、數學等相近專業的壹般原理和知識;
4、了解國家科技、產業政策、知識產權等有關政策和法規。熟悉國家有關礦產資源、工程
勘察、建築工程方面的政策法規;
5、了解國內外資源勘查與工程勘察新技術及其發展動態;
6、掌握資料查詢、文獻檢索及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獲取資源勘查與工程勘察相關信息的基本
方法;具有整理、分析實驗結果,撰寫論文,參與學術交流的能力;
7、具有壹定的體育和軍事基本知識,達到體育和軍事訓練合格標準(部分院校不做要求);
8、具有較強的外語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