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職業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初中考試
1.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學歷(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及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證明考生在考試年度內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書,報考經濟(初級)考試。
2 .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四)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有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有博士學位。
(2)高級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有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或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5年;
3.具有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並符合上述學歷和年限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獲得正規教育前後的專業工作時間之和,計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65438+2023年2月31。
(四)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在2020年前符合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的相關規定,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職業資格考試或評價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