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科研經費用於各級各類科研項目,專款專用,不準挪作他用;
二是開支範圍以項目任務書預算為準,不會在預算外開支。如遇特殊情況,需提供書面申請,經管理部門批準後方可支出;
三、科研項目完成後,結余資金將收回;
四、資金的具體使用流程:
1.儀器設備購置:填寫《科研用試劑(儀器設備)申請表》(從醫院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報科研辦公室審批。符合統壹采購標準的儀器設備,必須通過政府統壹采購程序采購,即填寫政府采購申請表(財政部門領取)?提供技術參數和報價(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所有項目必須按規定標準在西城區指定供應商處詢價采購)?科研部門負責人批準?主管院長批準?財務部的頭頭批準?上報上級財務部門審批(周期大概是1-2個月)?批準購買?攜帶本人《科研項目支出書》辦理支出手續?辦理儀器設備/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出入庫手續?財務部結算;
2.材料:包括實驗室試劑、研究藥物、壹次性耗材、必要的辦公用品等。,填寫《科研用試劑(儀器設備)申請表》提交科研辦公室審批,資金結算時提供所購物資明細;
3.檢驗化驗加工費:檢驗化驗加工費在醫院發生的,填寫《科研項目醫院經費轉移申請表》(從醫院網站“下載專區”下載),報科研科審批;檢驗和化驗處理費用在院外發生的,雙方簽訂的檢驗和化驗處理協議應報科研部審批;
4.差旅費:參加與人員培訓和研究密切相關的培訓和學術會議,包括培訓費、會議註冊費、交通費、食宿費等。,培訓和學術會議的正式通知必須提交科研辦公室審批;
5.會議費:根據項目研究需要召開的項目協調會、專家論證會等相關費用須提前報科研辦審批;
6.檔案/出版物/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包括文獻查新、非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的版面費、課題必要的通訊費、專業書籍等。,並提供查新報告原件/復印件、發表論文復印件、購書目錄等附件材料;
7.勞務費:預算不超過經費總額的10%,經費結算時提供支付明細,包括姓名、工資號(身份證號)、承擔的研究內容、金額及個人簽名,800元以上現金照章納稅;
8.咨詢費:資金結算時,提供支付明細,包括專家姓名、身份證號、咨詢內容概要、金額、個人簽名。800元以上的現金照章納稅;
9.管理費:根據預算計提資金,轉入醫院專用賬戶;
10.所有經費結清時,必須攜帶科研項目支出書和原始憑證復印件(A4紙)辦理支出手續。完成後,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和負責人簽字。
動詞 (verb的縮寫)財務條例(適用於所有支出項目)
1,金額不足1000元的,可以現金支付後報銷,金額超過1000元的,必須以支票、匯款等非現金形式支付。支票必須提交科研處審批,匯款必須提供收款人的戶名、開戶行、賬號。匯款每周辦理1次,手續費由項目資金支付。
2.開具應付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復興醫院的發票,錯別字、漏字等名目不予報銷;
3.前壹年3月1之前開具的票據,當年可以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4.議案審批流程:每周壹、三辦理審批業務,研究室審批?主管院長批準?財務部主任審批。
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支出,科研部門不予批準,財務部門不予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