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的壹種相對高級的形式,是指不同國家或地區的交易雙方以郵件或快遞的形式通過互聯網通關,將傳統貿易中的展示、談判、交易環節數字化,實現產品進出口的壹種新型貿易方式。目前主流的跨境電子商務模式有三種: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客戶)、C2C(客戶對客戶)。主要區別如下表所示:B2B模式下,企業通常在網上發送廣告和信息,然後進行交易和通關,本質上屬於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壹般貿易統計。在B2C模式下,企業直接面對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主要通過航空包裹、郵件、快遞等方式,但目前大多不納入海關註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微跨境電商主要包括B2C和C2C兩種模式。
壹、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現狀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加上人民幣升值和勞動力成本上升的影響,我國傳統外貿行業受到很大的打擊,進出口增速明顯下降,許多外貿企業特別是中小外貿企業相繼倒閉。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跨境電子商務因其中間環節少、價格低、利潤率高等優勢,依然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原因分析如下:
傳統的外貿出口壹般包括“中國工廠——中國出口商——國外進口商——國外批發商——國外零售商——國外消費者”。在這種模式下,外貿利潤的最大份額被流通中介獲得。比如義烏市場售價1元的鑰匙扣,出口澳大利亞後會賣到1澳元(約5元人民幣),其中4元除去物流費用後由中介獲得。跨境電子商務引入後,出口環節可以簡化為“中國工廠-國外零售商-國外消費者”或者進壹步簡化為“中國工廠-國外消費者”,繞過很多外貿中介。壹方面,可以進壹步降低出口商品的價格,提高中國商品在國外市場的競爭力。另壹方面,根據艾瑞統計,2012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交易額為2.3萬億元。同比增長32.0%,艾瑞預測,在全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和中國電子商務全球化的大趨勢下,中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將繼續高速發展,電子商務在中國進出口貿易中的比重將越來越大[2]。
此外,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目前,除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首批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外,廣州、深圳前海、青島也獲批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2014年,國家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的壹系列措施將逐步落實,今年將有更多具備條件的城市申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
雖然跨境電子商務在中國的發展呈現出非常好的局面,甚至有人大膽預測跨國電商巨頭可能出現在中國,但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跨境電子商務在中國的發展還處於起步階段,還存在很多問題。
二,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的制約因素及應對策略
1.跨境物流發展滯後。
跨境電商以零售為主,壹般特點是金額小、規模小、頻率高。壹般用傳統的集裝箱運輸是不可能的。主要的物流模式有:國際包裹和國際快遞、B2C外貿企業聯盟代收、B2C外貿企業自己代收、第三方物流模式和海外倉儲,其中國際包裹和國際快遞是最簡單直接的物流模式。國際包裹的特點是資費便宜,但是送貨時間長,而且國際快遞比國際包裹好。B2C外貿企業可以聯盟集貨,也可以自己集貨,這兩種方式都能產生規模效益,有效降低運輸成本。由於聯盟內部管理難度大,他們主要靠自己收貨。利用第三方物流,跨境電商可以將有限的精力集中在主業上;海外倉儲模式因為需要海外備貨,可以有效提高發貨速度,但如果貨物滯銷,成本會大幅增加。跨境外貿發展如此之快,國際物流的發展卻沒有跟上,必然會帶來很多隱患,因為物流不僅直接關系到跨境電商的交易成本,還關系到買家對賣家的滿意度、購物體驗和忠誠度。
2.通關手續不夠簡化。
雖然基於互聯網的信息流暢通無阻,但跨境貨物流動並不自由,通關是跨境電商面臨的普遍問題。“小額”和“高頻”是跨境電商的優勢,“小額”決定了跨境交易很難拿集裝箱;“高頻”是指傳統外貿出口程序復雜、漫長,不適合跨境電子商務。此外,壹些跨境電子商務公司的法律意識不強。為了逃避關稅,他們往往通過香港郵政、UPS等國際物流公司,以“樣品”、“禮品”的形式直接寄給國外買家。通關快,手續相對簡單,同時可以避稅。
針對這壹現象,海關總署出臺了更為嚴格的政策:個人進口稅臨界點由500元降至50元,超過50元的要按貨物規定辦理退運或通關手續。相比之下,個人郵寄物品的免稅額度降低了近十倍,意味著需要申報的跨境交易越多,其間壹系列繁瑣的手續和費用往往成為消費者和網絡賣家的嚴重經濟負擔。另外,貨物因報關不合格滯留在海關。
3.結匯不容易
根據中國現行政策,外國買家支付的款項只能通過個人儲蓄賬戶結算,但中國將個人結算的最高金額限制在每年5萬美元,這導致壹些出口企業借用親戚的賬戶結匯或通過地下錢莊將外匯兌換成人民幣。另壹種方式是通過第三方服務商在香港等離岸地區註冊壹個離岸賬戶離岸賬戶,再由服務商按中國現行匯率將外匯兌換成人民幣給外貿企業。無論哪種結算方式,都不是正規渠道。4.支付安全問題顯而易見
跨境電子支付業務涉及企業、個人、銀行、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多個個體。典型的跨境電子支付業務主要包括網銀支付服務系統和涉及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電子支付業務。網銀支付服務系統主要用於B2B這種大額交易方式。由於收付不壹致,很可能給壹方帶來既賠又虧的可能。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貨款還是先付給第三方,對買賣雙方都公平。但由於交易的周期性,很可能會有大量資金沈澱在第三方平臺。如果資金管理出現問題,或者系統故障導致信息丟失,都會給交易各方帶來巨大損失。此外,無論哪種支付方式,仍然存在網上支付信息被非法竊取的風險[3]。
5.缺乏退稅制度
目前跨境電商無法提供以快遞為主的報關單,所以大部分賣家無法交稅,享受不到出口退稅的好處。此外,跨境電子商務通過互聯網等信息交換平臺進行,稅務機關難以掌握雙方的具體交易情況,不僅使扣繳稅源的控制手段失效,客觀上也助長了納稅人不遵守稅法的可能,稅收領域的現代征管技術嚴重滯後,使依法征稅顯得蒼白無力。
6.部分跨境電商缺乏信用。
跨境電子商務是基於網絡的虛擬模式,參與者的信用不確定性成為電子商務發展的桎梏。此外,我國電子商務缺乏法律意識,假冒偽劣商品時有發生。假冒產品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扣留的情況並不少見。甚至很多國外客戶心裏對“中國制造”都有壹些排斥,帶來了深遠的不良影響。相對於國內電商,信用問題對於跨境商家尤為重要,因為交易雙方來自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地域差異,信用往往是吸引客戶駐足的決定性因素。
7.缺乏專業人員
跨境電子商務人才是復合型人才,應具備英語網店管理、在線英語交流、海外網絡營銷策劃與執行、搜索引擎優化、海外客戶需求分析等應用能力。同時要了解國際支付方式、國際物流工具、國際貿易知識和跨文化交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但跨境電商是新興行業,自身人才存量不多,有跨境電商經驗的人才更少。同時,高校和社會培訓機構也沒有時間調整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和培訓,因此存在巨大的人才缺口。
三,對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建議
1.對國家的建議
針對上述物流、通關、收匯、退稅等問題,國家應積極研究制定相應政策,使廣大跨境電商得到根本保障。
目前政府出臺了很多好的政策,壹些試點城市也開始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通過“分撿報紙”的方式提高企業的物流效率。通過海關、國檢、外匯管理部門的信息平臺,可以規範申報結匯,入駐園區企業可以享受出口退稅優惠政策,為跨境電子產業發展搭建了壹個非常好的平臺。然而,目前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的建立僅限於幾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對於其他有同樣需求的城市來說,在報關、物流、收付匯等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
2.對企業的建議
要解決信用不足的問題,首先要加強跨境電商企業的法律意識,加強自身實力建設,努力培育自己的品牌,加快學習國際法律法規的進度,逐步避免因為知識產權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給國外消費者帶來不好的印象,減少雙方的損失。
3.對學校的建議
加快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培養,通過校企合作和校內合作,為社會培養及時可用的人才。至於培養模式,壹些高校已經在嘗試,我們可以借鑒。比如,針對跨境電商是新興行業,目前沒有成熟教材的情況,各大高校可以整合現有資源,讓不同專業的老師合作,進行模塊化教學,搭建校企合作平臺,讓學生有實踐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