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房產轉讓流程如下:
1.夫妻雙方攜帶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屬區域的房地產管理交易處申請房屋產權變更。房產管理交易會對夫妻雙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房管局初審後提交市房屋產權登記;
2、土地變更登記手續受理申請,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資料不齊全或不規範的,說明理由,需要繳納的材料,並說明需要繳納的材料及繳納時限,材料齊全後予以受理,並發放受理號。
3、產權審核,登記人員審核資料,實地調查,如申請符合要求,則報上級審批,直至最終審核階段;
4.交費領證。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或代理人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繳納相關費用,然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二、夫妻房地產轉讓所需材料:
1,申請土地變更登記;
2.土地證、房產證原件;
3.個人身份證明和結婚證;
3、需要繳稅的要開具完稅證明。
綜上所述,丈夫放棄房子是有效的。如果丈夫想放棄房子的產權,讓房子完全屬於女方,需要走法律程序。夫妻房屋過戶需要夫妻雙方攜帶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屬區域的房地產管理交易處申請房屋產權變更。房產管理交易會對夫妻雙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房管局初審後提交市房屋產權登記。
3.家暴寫的保證書有效嗎?
老公寫的家暴保證書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1。簽訂保函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保函表達了雙方的真實意思;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4.保函處理雙方的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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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
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