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夫妻雙方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外,夫妻雙方對***同財產不分份額地***同享有所有權,對夫妻***同財產做出重要處理決定需雙方平等協商,取得壹致意見,夫妻任何壹方無權非因***同生活需要單獨處分夫妻***同財產。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等財產屬於夫妻***同財產。丈夫未經配偶的同意,將夫妻***同財產贈與給第三者的,該行為侵犯了配偶的財產權益,此外,丈夫與第三者的不正當關系有違公序良俗原則和婚姻倫理道德,具有不正當性,因此,丈夫贈與第三者財物的行為屬於無效行為,第三者應該返還相應錢款。
溫馨提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在知道配偶贈與“小三”財物的次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起訴時距離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條日常家事代理權夫妻壹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壹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壹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