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所以律師費是根據是否涉及財產分割來確定的。
1.如果離婚案件的爭議標的金額低於1萬元,法院將收取50元(但壹般為300至500元)的訴訟費用。涉案金額1萬元以上,法院收取1%訴訟費;
2.律師費取決於地區和涉及的主題。
二。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
3.每起對方非財產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
10.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