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其壹,李子柒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拍自己想要的視頻,順便掙點錢,微念想李子柒做所有能掙錢的事情,不管妳喜歡不喜歡;其二,李子柒想的是找壹個合作者,分工合作,做大做強合夥公司,微念想的是把李子柒變成壹個打工人,給少少的報酬,壓榨所有的價值;其三,李子柒在與微念簽訂合同時,微念應該是利用了李子柒不懂商業合同,暗中設置了壹些不利於李子柒的條款
這個故事是這樣的。早年,李子柒也就壹個普通網紅,微念也就壹個普通公司。因為緣分,兩邊決定合作壹把,公司出團隊打造李子柒,成立了壹家合資公司,李子柒占49%股份。
不知什麽原因,這些生活視頻發到油管上,外國人大愛,出口轉內銷,國人也大愛。如果沒有網紅帶貨這個風口,他們應該相安無事,拍了視頻,平臺付流量廣告費,公司扣除運營成本,按比例分平臺流量費和廣告費就行了。
壞就壞在利益二字,網紅帶貨這事起風了。微念公司成立了壹個負責銷售的電商公司,原來的公司成了壹個負責生產視頻的公司。生產視頻的公司不賺錢,電商公司才賺錢。李子柒覺得被愚弄了,要求談判,重新簽協議。
微念公司不幹,李子柒更不幹,直接停更。鬧上了法庭。
後面爭議的重點,就是李子柒知識產權商業價值的分配問題。李子柒本名李佳佳。網友記住了李子柒,也會記住李佳佳。網友認臉,這是李佳佳有底氣和公司鬥壹鬥的信心來源。
微念公司吃相太難看了,結局不會太好,上市就別想了。當年挖出壹個頭牌網紅李子柒,全靠運氣,這個故事沒法復制。
李佳佳估計也不會是大贏家,畢竟網紅是有保鮮期的,最佳收割利益的時間畢竟錯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