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些因為很多品牌本身並不關註明星的肖像權,同時也不尊重明星的知識產權,我們也需要通過嚴格的方式來約束各個品牌的推廣行為。
在現代社會,每個人都非常註重自己的個人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但很少會有品牌嚴格尊重個人的知識產權,有些品牌甚至會在未經當事人允許的情況下使用當事人的肖像權。這個行為不僅會對當事人造成壹定的名義損害,同時也屬於違法行為,所以這個行為需要得到制止。以我個人來看,如果我們發現壹個品牌出現侵犯別人肖像權的行為,我們需要給予這個品牌嚴肅的處罰,通過這種方式杜絕此類行為再次出現。
這個事情是怎麽回事?
這是關於鹿晗的新聞,有壹家美容院在未經鹿晗允許的情況下使用了鹿晗的肖像權,在鹿晗起訴對方之後,法院判處對方對鹿晗賠償4萬元錢。雖然賠償的金額並不大,但這個案件已經反映出了明星對於自己的肖像權的重視程度,很多明星也會通過這種方式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
明星侵權案件主要是跟大家的普法意識有關。
以我個人來看,正是因為很多品牌的法律意識淡薄,同時也存在僥幸心理,所以很多品牌會存在侵犯明星肖像權的行為。在現代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註到自己的肖像權的使用問題,所以此類違法行為會變得越來越少,明星也會用嚴肅的方式來對待自己的肖像權。
最後,如果我們在生活中發現明星被別人侵犯肖像權,我們可以選擇第壹時間到工商部門舉報。對於這些不良品牌來說,我認為相關品牌需要得到法律的嚴懲,侵犯別人肖像權和知識產權的行為也不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