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學校規定,研究生必須有壹作的SCI文章,才能畢業拿學位。有時二作的貢獻也可以與壹作並列。如果特別註明二作與壹作對論文有同等貢獻的話,也可以提升二作的地位。但這就像打補丁,總不如原生態來得自然。
署名灌水嚴重。現如今,署名送人情太常見了,壹些人把作者署名當成了禮物,送領導,送配偶,送男女朋友,送師兄弟。即使對研究完全沒有貢獻的人,也仍被列為作者。虛名浮雲,舉手之勞,而又讓人銘記自己,何樂而不為呢?也正是因為這樣,現在國內學術界往往只認壹作是最大貢獻者,學生畢業或科研人員評職稱、評獎,都以壹作為準。其它的順序就很雞肋了,雖然也意味著做出了貢獻,但學術界普遍只看壹作。
通訊作者之名。SCI文章署名中,還有壹個重要的身份,是通訊作者,在作者名字後標壹個*。通訊作者是指給期刊投稿的人,往往是實驗室的負責人。例如:壹作是博士生,而通訊作者是他的博士生導師。
對於通訊作者來說,排名第幾並不重要,即使放在最後,也仍然可以顯示出自己的權威地位。畢竟,通訊作者往往是領導研究團隊的人,是研究生們口中的“老板”。申請項目或科技評獎時,文章的通訊作者也算主要貢獻,與壹作效果相同通訊作者往往指課題的總負責人,承擔課題的經費、設計、文章的書寫和把關。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聯系人。最重要的是,擔負著文章可靠性的責任。實際上如果從知識產權上來說,研究成果算是通訊作者的。
論文作者署名規則:論文作者署名順序應按對論文所作貢獻大小排序於文題下,作者之下提行註明作者單位全稱(包括科室)和郵政編碼;若是多科室、多單位合作課題,則在姓名右上角標出序號,再在姓名下方提行序號寫明各單位名稱、郵政編碼。排序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進行更改。署名作者是對論文做出實質性貢獻的人,所有署名作者都要對論文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