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分為六條,包括:
首先,律師應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信念,堅持中國特約律師制度的本質屬性;
第二,要始終把執業為民作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三、要堅定法治信仰,牢固樹立法治意識,遵守憲法和法律,切實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四是要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追求,為當事人提供勤勉、負責、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五、要牢固樹立誠信意識,自覺遵守執業準則,在執業中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自律;
六、要熱愛律師職業,珍惜律師榮譽。
擴展數據:
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守則
第二章律師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律師應當忠於憲法和法律,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執業。
律師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維護國家法律和社會正義。
第五條律師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忠實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律師應當敬業勤勉,努力學習業務,掌握執業中應當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執業水平。
第七條律師應當珍惜和維護職業聲譽,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註重品行和職業道德建設。
第八條律師應當嚴格保守國家秘密,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委托人的隱私。
第九條律師應當尊重同行,同業互助,公平競爭,提高業務水平。
第十條律師應當自覺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壹條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協會章程,認真履行會員義務。
第十二條律師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