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有了房地產權證壹般是不需要的。業主在購買車位的過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的資料及款項:購房合同原件以及復印件;房地產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所有產權人有效的身份證件(未滿16周歲可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及復印件;購房合同上所有權人的私章;全額車位款(以購買當日公布的價格為準,可用銀聯卡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條 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九十八條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五百九十九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第六百條 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於買受人。
第六百零壹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第六百零二條 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第五百壹十壹條第四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