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票的註意事項首先,出售股票需要合理定價,股東為了降低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負擔而故意少報轉讓價格,不會被稅務機關認定。對於民營企業的股東來說,他們在創業的時候,壹般是按照註冊資本對企業進行投資,也就是企業在剛剛成立的時候,所有者權益中只有實收資本。若幹年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不僅包括實收資本,還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此時,如果企業股東轉讓股權,稅務機關至少應參照企業每股凈資產或股東享有的持股比例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股東少報轉讓價格,稅務機關不會同意以公允價格或低價轉讓股權。如果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占總資產的50%以上,股東應根據評估價格確定股權轉讓價格,此時的股權轉讓價格應較高。其次,企業股東股權轉讓最基本的節稅策略是要求被投資企業先分配股利或先增加盈余公積(增加盈余公積相當於分配股利)。由於法人股東免稅獲得其他企業的股息,可以降低股權轉讓價格,節省股權轉讓的企業所得稅。另外,對於買股票的股東來說,買什麽樣的股票很重要。在購買股票之前,賣方的股東必須首先分配紅利。這壹要求不影響賣方股東的個稅,但對買方股東意義重大。如果賣方股東不分紅直接賣股,買方股東就要多花錢,以後還要交20%的分紅稅,如果想拿回多花的錢,相當於打了八折。
法律客觀性: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壹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無需股東大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