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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假貨和侵權性質壹樣嗎

侵權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以假充真,偽造劣質。指產品或商品冒用其它牌名進行偽造,或質量低劣。

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從而使客戶、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正版的產品。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嚴厲打擊。

明知是假貨而出售的,處罰跟制造假貨力度相同。是否明知不以銷售者自我辯解為準,以是否從合法渠道進貨、進貨憑證是否正規,進貨價格是否能引起合理懷疑等因素進行推定。

壹、假冒偽劣產品可主張多少倍賠償

消費者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可主張的賠償如下: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假冒偽劣產品的認定條件如下:

1、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牌產品標誌、免檢標誌等質量標誌和許可證標誌的;

2、偽造或者使用的虛假的產地的;

3、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

4、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變質的;

7、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

8、所標明的指標與實際不符的;

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

二、怎麽算侵犯商標權?

(壹)惡意偽造、制造他人已註冊的商標標識亦或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商品。這種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商品;

2、沒有經過商標權所有人認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註冊商標的標識;

3、惡意偽造他人的註冊商標標識;

4、超過商標權所有人給予的權限惡意制造其註冊商標標識;

(二)沒有經過註冊商標的法定所有人的認可,擅自在相同產品亦或相似產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具體情況涵蓋以下四種: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註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註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未經當事人認可采取以上行為,不管是故意或者過失,都構成了對他人註冊商標的侵權

(三)惡意出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這類屬於明知故犯型,銷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卻知法犯法,也構成了商標侵權。

(四)對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實施的其他侵權行為

1、惡意為侵害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人提供倉庫儲存、物流運輸、、藏匿等滋生行為的。此類侵權行為以故意實施為前提條件。

2、代銷已知是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的行為。對此種行為采用過錯責任的原則。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文字或者圖形作為商品名稱亦或商品裝潢使用,並容易造成誤認的行為。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法》第壹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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