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1年4月,美國政府以中國專利法缺陷,美國作品著作權、商標秘密和商標權保護的缺乏對中國發起了第壹次“301調查”,在經歷9個月的商討後,中美雙方達成妥協,中美簽訂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中國對改進知識產權法律作出承諾。
2、1991年10月,美國再對中國發起了市場準入的“301調查”,為期12個月。中美進行了9輪談判後,1992年10月簽署《中美市場準入諒解備忘錄》。
3、1994年6月,美國對中國發起了第三次“301調查”,要求中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對美國知識產權產品開放,歷時8個月。1995年2月,中美達成了第二個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4、1996年4月,美國以中國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為由,對中方發起第四次“301調查”。2月後,1996年6月,中美達成第三個知識產權保護協議。
5、2010年10月,美國再次對中國進行第五次“301調查”,2010年12月,中美雙方中國與美國在WTO爭端解決機制項下進行磋商得以解決。
6、2017年8月,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公告,以“中國對美國知識產權存在侵犯行為”為由正式對中國發起第六次301調查,根據法律程序,在正式發起調查後,美國將首先與中國政府進行磋商,調查程序可能長達壹年。
鳳凰網-歷史回顧:迄今為止美國對華實施6次“301調查”
新華網-美國正式對中國發起“301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