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國家版權局將嚴厲查處7月31日2015後繼續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的網絡音樂服務提供者。目前,我國網絡音樂作品的傳播比較混亂,傳播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的現象比較普遍,有法不依的情況嚴重,創作者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護。為加強對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權利的保護,規範網絡傳播音樂作品的版權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網絡信息傳播權保護條例》、《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及“王劍2015”專項行動的相關工作安排,自2015年7月起開始規範網絡。
據國家版權局官網消息,根據公告信息,根據國務院2015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部署,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下簡稱“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定於2065438年6月+05438+10月聯合開展。值得註意的是,最近關於“侵權”的新聞很多:海蝶音樂起訴蝦米音樂,酷狗音樂被阿裏音樂及其三大版權合作夥伴起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