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內容非常多,包括總則、財產權、契約、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七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規則二。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規則三。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公民民事權利的內容
1,根據民事權利的內容是否為財產利益,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物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既包括財產權,也包括債權和繼承權,還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人身權是指沒有直接財產內容,與主體不可分割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根據權利的功能,民事權利可以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能夠直接控制權利客體並享有其利益的權利。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要求他人做或不做某事的權利。
抗辯權,從廣義上講,是指對他人的主張進行抗辯或者否定他人的主張的權利,其中有些被稱為異議之權;狹義上是指與請求權相對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通過表達自己的意誌改變法律關系的權利。
3.根據民事權利的有效範圍,民事權利可以分為絕對權利和相對權利。
絕對權,又稱世界權,是指其效力延及所有人的權利,即義務人不特定於任何人。財產權、知識產權和人身權都是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人權,是指其效力延伸至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債權是典型的相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