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調入地人才服務中心人事檔案處確認自己的檔案狀態。如果有任何未支付的費用,妳應該立即支付。如果沒有問題,可以直接要求主管部門在評論欄加蓋公章;
2.通過調檔獲取相關登記表,並出具介紹信到總務處;
3、給原單位的調出文件轉遞函,由原單位通過機要渠道、郵政EMS文件轉遞或個人遞送(帶走);
4、新單位收到文件,檔案手續辦妥。
調檔要註意以下幾點。
1.壹定要註意檔案移交函上的要求是坐飛機還是通過郵政或其他渠道取回檔案,否則檔案接收單位可能不接收。如果檔案移交函沒有說我帶,那就不要帶,因為檔案不能自己攜帶和保管;
2.壹定要註意交班書上的時間限制,在規定的時間辦理交班手續,否則交班書無效;
3、壹定要註意交班單位的名稱和接收單位的名稱;
4.移交的檔案必須由原歸檔單位蓋章並加蓋檔案密封專用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十八條應當通過其網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開放檔案目錄,不斷完善利用規則,創新服務形式,強化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積極為檔案利用創造條件,簡化程序,提供便利。
有合法證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利用已經開放的檔案。不按規定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檔案主管部門投訴,接到投訴的檔案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檔案利用涉及知識產權和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