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是指在組織中行使管理職能、指揮或協調他人完成具體任務的人,其工作績效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組織的成敗興衰。
問題二:管理人員的工作主要是什麽 管理者分為三個層次,每個層次的角色(職責)不同。
1、 基層管理者
主要職責是直接指揮和監督現場作業人員,保證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計劃和指令。 他們主要關心的是具體任務的完成。
2、中層管理者
承上啟下。主要職責是正確領會高層的指示精神,創造性地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有效指揮各基層管理者開展工作。 註重的是日常管理事務。
3、高層管理者
對組織負全責,主要側重於溝通組織與外部的聯系和決定組織的大政方針。 註重良好環境的創造和重大決策的正確性。
問題三:企業中哪些崗位屬於管理崗位 國有企業中哪些崗位屬於管理崗位:管理崗位就太多了。
1.按部門可分為:計劃,勞資(人事管理),財務,物資,,生處調度等部門,
2. 按崗位分管理層,: 壹般又有中高層管理幹部和技術幹部之分,如,有技術管理幹部:總工程師,財務總監;管理幹部有:廠長,廠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問題四:什麽是管理崗 事業單位:根據人事部的規定,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壹到十級職員崗位。
企業單位:我覺得具備管理職能的崗位就應該是管理崗位,無論生產、品質、技術、銷售、財務、安全、環境等。
問題五:公司中的哪些人是管理人員 公司的組織架構壹般會明確的告訴妳公定中哪些是管理人員。除了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屬於高層管理人員,下面就是各業務部門的部門經理、副經理,可能業務部門下面還會有幾個部門,部門的主管、副主管,屬於中高層管理人員,生產類企業,在車間還會有班組長,屬於基層管理人員。
問題六:什麽是崗位管理制度 所謂崗位管理制度,指的是對於不同工作崗位及其人員的管理制度。
崗位管理制度的內容通常包括崗位設置、工作分析、崗位說明書、崗位評價等內容。
A崗位設置
壹.崗位設置方案
崗位設置方案是崗位名稱、崗位任務、崗位編制、部門崗位總數和公司崗位總數的總和;總經理/董事長根據形勢發展,結合公司戰略或組織結構的調整,定期組織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查公司崗位設置的合理性,不斷調整、優化公司的崗位設置;公司的崗位層級分為作業層、主管層、中層、高層。作業層:工人級、員級;主管層:主管級、高級主管級;中層:副主任級、副經理級、主任級、經理級;高層:副總經理級、總經理。
二.崗位設置時機
(壹)當公司組織架構發生變化時,需要對各部門進行崗位重新設置;
(二)當部門職責內容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重新設置;
(三)部門職責不變,原崗位設置明顯不合理時,需要重新調整設置。
三.崗位的增減與調整
(壹)分管副總或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出增減崗位的申請;
(二)人力資源行政部認為必需增加或減少崗位時,特別是減少崗位時可以提出方案;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分析崗位增減的可行性,同時修改崗位設置方案,經理級及以上崗位由總經理提出、董事會審議,董事長批準發布執行;高級主管級至主任級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並報董事長;工人級至主管級由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批。
(四)對決定新增的崗位,由該崗位所在部門負責人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工作分析、擬定崗位說明書、開展崗位評價,並將新增崗位納入績效管理和薪酬管理體系,經理級及以上。
(五)對決定予以撤銷的崗位,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合理安排原崗位的任職人員。
四.部門設定部門人員定編,由分管副總及人力資源行政部***同會審,總經理批準後執行。人力資源行政部嚴格按照部門定崗、定編與現有人員的匹配進行計劃招聘,沒有定編和人員定崗的原則上不進行人員招聘。
第十二條人員定崗定編工作的定期和日常維護,通常和組織架構的定期和日常檢討合並操作。
B工作分析
壹、工作分析的時機
(壹)公司崗位設置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
(二)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需要進行崗位工作分析。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每季度組織壹個部門或車間對公司計時工資的幹部、工人進行全面的、系統的工作分析,每兩年全公司壹個循環。
(四)其他認為有必要進行工作分析時,組織實施。
二、工作分析的方法包括問卷法、觀察法、采訪法、工作實踐法和典型事件法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組織對崗位進行工作分析。
四、工作分析的結果是崗位說明書,為崗位任職人員開展正常工作和人力資源招聘提供依據和參考。
C崗位說明書
壹、崗位說明書是對崗位名稱、崗位上下級關系、崗位編制、崗位職責、崗位協調關系、崗位任職資格、崗位工作環境等的詳細說明,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文件之壹。
二、需要制定或修改崗位說明書時,相關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出申請,並填寫《部門職責或崗位說明書修訂記錄表》,按標準格式制定或修改崗位說明書,同時向人力資源行政部提交備案。見附件3。
三、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組織、指導相關部門編寫部門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崗位說明書的編寫對象為公司所有崗位。直接上級負責調查、編寫下級的崗位說明書,間接上級負責審核,副總及以上級別崗位說明書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編制,並經過董事會審核通過。
四、公司招聘、人才選拔等工作,必須以崗位說明書的相關要求為依據。
五、員工上崗時,必須認真完成崗位說明書所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
D崗位評價
壹、崗位......>>
問題七:管理崗位等級是什麽意思 管理崗位等級是事業單位特有的壹種等級劃分制度,有些大型國企也參照這個執行。人事部公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對應三類崗位又分別劃分了通用的崗位等級,***28個級別。此外,事業單位也可以設置特設崗位,用於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管理崗位分為10個等級,即壹至十級職員崗位,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膽理崗位壹到十級職員崗位。職員崗位壹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職員崗位,壹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職員崗位壹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問題八:金融機構哪些崗位屬於高級管理崗位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第壹章 總 則編輯本段 第壹條 為加強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保證金融業的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其他金融機構。
上述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子公司和控股機構,境內其他中資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境外設立的銀行類機構,適用本辦法。
上述金融機構不包括在華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對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權或對風險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員。
第四條 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職務的人員,應接受和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審核。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分核準制和備案制兩種。適用核準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核準文件;適用備案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任職資格取消及任職資格檔案管理。 第二章 任職資格編輯本段 第六條 擔任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應是中華人民***和國公民。
第七條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壹)能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經濟、金融方針政策;
(二)熟悉並遵守有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
(三)具有與擔任職務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四)具備與擔任職務相稱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業務能力;
(五)具有公正、誠實、廉潔的品質,工作作風正派。
第八條 擔任以下職務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適用核準制,除應滿足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擔任政策性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總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壹級分行行長、副行長,境內代表機構、辦事處主任、副主任、首席代表,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壹級分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二級分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二)擔任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10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主任、副主任),壹級分行(包括直屬分行,下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壹級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主任、副主任),二級分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4年以上);
擔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
問題九:什麽是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十級管理崗位 管理七級,科長;八級,副科長;九級,科員;十級,辦事員。行政序列的最低級。
問題十:哪些部門屬於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壹)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主要職責包括:執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研究相關專利管理機關的執法職能,監督各項專利法律、法規的執行,對違法侵權行為進行處罰。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受理專利的復審請求和專利權宣告無效請求。包括:
(1)對不服專利局駁回申請和撤銷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提出的復審請求進行復審;
(2)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理等。
(三)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以及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的設區的市人民 *** 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包括: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調解專利糾紛。
(四)國家和地方國防專利機構。國家國防專利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查國防專利申請。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國人民 *** 總裝備部分別負責地方系統和軍隊系統的國防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