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範圍的有:
(1)文藝、藝術的科學作品;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錄音和廣播;
(3)人類壹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商標、服務商標、廠商名稱和標記;
(5)制止不當競爭;
(6)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壹切其他權利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第壹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二、知識產權被侵害怎麽辦
1、壹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處理;
2、若協商不成的,可以行政投訴,或想法院提起訴訟處理。且侵權人壹般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