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鐘和田之間並沒有什麽血海深仇。壹切都只是因為鐘覺得好玩,但也正是因為這種貪玩的性格,不僅讓自己惹上了官司,也讓田受到了極大的心理創傷。幸運的是,田作為壹個男人更容易接受。如果出了什麽事,鐘可不是賠錢和對不起那麽簡單。
2020年8月,鐘某在村組看到壹段視頻,視頻主角是田。裏面不僅有田各種出場的照片和動態視頻,還有“上猶縣XX村惡霸田某某持刀公然挑釁村民,引起公憤”、“誰給的權利持刀尋釁滋事”等文字。
為博取他人關註,鐘未經核實將此視頻轉發至我,但視頻上的文案因其吸收性強,迅速被多人轉發、點贊、分享,最終給某帶來極大困擾和心理壓力,最終田某報警。
經公安機關調查,鐘在發布的視頻所反映的內容與事實不符。2021年4月,鐘某被田某起訴,請求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並賠償身體損害賠償等各項損失20萬元。
然而,許多村民認為鐘的做法確實不妥,但他們也質疑田的索賠高達20萬元。最終,經法院審理,依法由鐘某在社交媒體上向田某書面賠禮道歉,並在糾紛發生地村委會公告欄張貼道歉聲明,支付田某賠償金1000元。
20萬元和1,000元,這壹數據相差甚遠,但由於田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未能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名譽損害的範圍和程度,且主張的20萬元賠償金額過高,未能獲得法律支持。
事情壹步壹步來。鐘某和田某雖然接觸不深,但對視頻攻擊的原因和事實都很熟悉。鐘某出於吸引人眼球的目的,通過我的Tik Tok在群裏轉發該視頻,確實對阿貝爾·塔馬塔的名譽造成了壹定影響,應當承擔侵權義務。
許多人認為在Tik Tok等社交媒體上發布自己或他人的視頻是壹件非常常見的事情,但他們不知道這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壹旦對他人造成嚴重影響,不僅是民事侵權,也是嚴重的刑事義務。
從已經查明的事實來看,鐘的轉發行為可能壹開始只是覺得好玩,並沒有在意自己在實踐中是侵權行為。這和很多喜歡玩網絡社交媒體的朋友是壹樣的。他們基本沒有意識到,可能是壹個不經意的動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
我國《民法典》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Tik Tok和其他社交媒體給人們帶來了歡樂和便利,信息流更加龐大。但不可否認的是,公民素質良莠不齊,這也對很多人的人格權維護造成了壹定的威脅。
那麽,壹旦遇到這種情況,到底該如何維權呢?
首先要區分侵權。侵害名譽權通常以羞辱和誹謗兩種方式呈現,但兩者都應受到法律的制裁。辱罵是指以言語(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的行為。誹謗是指捏造、散布壹些虛假事實,詆毀他人名譽的行為。從行為和特征上來說,非常容易區分。
第二,需要保留證據。眾所周知,互聯網是不穩定的,在留存證據方面不像傳統媒體那麽容易,所以很難修復。如果我被發現被網絡侵權,最起碼我能做的就是停止復制侵權資料截圖。但需要註意的是,壹定要堅持時間的連續性和信息的完整性,這樣才能準確的知道是誰在侵犯我,從而更好的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第三,需求立即報警。不僅要保留相關證據,還要報警作為固定證據的壹種方式。至少第三方機關知道事實,非常有利於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而且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有利於提取相關證據,掌握對方是民事侵權行為還是立功行為,到底該怎麽辦。如果報警,公安機關壹般不會再告知妳這方面的情況。
第四,需要提供侵權人的真實材料。這個很難,但是在訴訟中,法院是不會接受網絡這個稱謂的。比如妳要起訴某人侵權,不僅需要提供對方的真實姓名,還需要提供對方的身份證號碼。如果這方面有困難,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核實網絡侵權人的真實材料。
第五,要註意訴訟時效。名譽權是人格權糾紛,但也有訴訟時效。公民向法院申訴民事權益的訴訟時效壹般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特殊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換句話說,民事權利糾紛在得知後通常有三年的訴訟期,所以在取證期內逐步收集盡可能多的證據有助於打贏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