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各類用人單位全職引進的留學人員,從事與單位主營業務相關的科技項目研發活動。
2.在駐寧部、省屬高校院所參與實施國家和省市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留學人員。
申報條件:
壹、用人單位。
1.在南京行政區域範圍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獨立納稅的企事業單位及各駐寧部、省屬高校院所。
2.能為引進的留學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
二、留學人員。
1.在國(境)外學習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在國內取得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後,到國(境)外進修或作為訪問學者工作壹年以上。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成果達到國內外先進或領先水平,具有良好產業化潛力和市場前景。
3.到我市用人單位和各高校院所全職工作的時間符合申報要求,依法參保並納稅。
扶持措施:
1.給予A類(重點項目)項目10萬元人民幣、B類(優秀項目)項目5萬元人民幣和C(壹般項目)類項目3萬元人民幣的壹次性資助。
2.入選A、B、C類項目的留學人員,可申辦紫金山英才卡。
3.入選項目的外籍留學人員,符合條件的可辦理人才(R字)簽證,入境後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