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範圍:壹切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100元-2000元/小時。㈡按件收費。(壹)適用範圍: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二)收費標準:1。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考察階段:500元-5000元/件。
起訴階段:500元-5000元/件。
試用階段:1000元-20000元/件。
在刑事自訴案件中擔任代理人或者在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公訴案件中擔任被害人代理人,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2.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案件處理費1,000-5,000元/件。
3.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上訴費為1000元-5000元/件。
三、按金額比例收費。
(1)適用範圍: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2)收費標準:累計律師服務費按以下比例分段計算;投標金額的收費標準為1000元(含1000元)及1000元以下。
1,000元和1,000元的6%-5%(含1,000元)
65438+萬元但不足50萬元(含50萬元)的5%-4%
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3%
1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3%-2%
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2%-654.38+0%
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和1%以上1萬元。4.上述收費標準為各類訴訟案件的審級收費標準。不代表壹審而代表二審的,按照壹審的標準收費;對既代理過壹審又代理過二審的案件,二審按壹審標準的壹半收取;代理發回重審或再審的案件,按壹審標準收費。
對復雜疑難案件或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不含風險代理案件),收費可高於規定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三倍。五、談判費(壹)適用範圍:各種非訴訟法律事務。
(2)律師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擔任法律顧問等。,具體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六、代理案件風險代理費,最高不得超過風險代理費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