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拍賣程序不違法的,拍賣有效。法院錯誤通知,對損失有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法院不認可租賃的,可以提出執行異議,提交租賃的證據和拍賣公告進行抗辯,拒絕騰退。如果已經強制騰退,損害承租人權益的,法院也可以要求賠償。司法拍賣是法院以固定價格處理查封、凍結財產的首選方式。進行司法拍賣時,需要對要拍賣的標的物價值進行評估,法院會根據評估的價值確定保留價。對司法拍賣有異議怎麽辦?如何處理對司法拍賣的異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案外人對司法拍賣有異議的,法國人民法院應當撤回拍賣委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民事執行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條拍賣開始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撤回拍賣委托:
(壹)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二)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撤回執行申請的;
(三)被執行人已全部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
(四)當事人已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無需拍賣財產的;
(五)案外人對拍賣財產提出正當異議的;
(六)拍賣機構與競買人惡意串通的;
(七)其他應當撤銷拍賣傭金的情形。
房屋拍賣異議的相關規定:1。拍賣前,房屋應當被查封;
2.拍賣前,對房子進行評估;
3、首次拍賣(拍賣房地產,應在拍賣前十五天公告);
4.第二次拍賣;
5.第三次拍賣;
7.所有權轉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五十條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轉讓其專利權、註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財產權部分)等知識產權。上述權利有登記機關的,還應當向有關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不得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必要時,責令被執行人將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書交人民法院保全。對前款所列財產權利,可以采取拍賣、變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