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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改革為內容的宏觀制度創新有哪些

壹、直面市場主體發力

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後,由於經濟運行當中的結構性矛盾不斷凸顯,間接調控方式面臨調控效力下降、政策空間收窄、作用難以快速落地等挑戰。而企業是國民經濟循環中供給、需求和就業的交匯點,是國民經濟運行的主體,直面市場主體開展宏觀調控,能夠減少宏觀機制發生作用的中間環節,能夠縮短宏觀調控作用時間,能夠減少政策效力的“跑冒滴漏”,達到宏觀好、結構優、微觀活的調控效果。

在這壹創新思路指引下,我國圍繞市場主體進行宏觀調控設計,實踐中更加註重直面市場主體發力:

財政政策方面,更加註重對市場主體減稅降費。全面實施增值稅改革,針對量大面廣的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大規模減稅政策。

財政政策方面,更加註重對市場主體減稅降費。全面實施增值稅改革,針對量大面廣的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大規模減稅政策。

貨幣政策方面,突出支持實體經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完善考核激勵機制,鼓勵商業銀行提高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

投資政策方面,著力提高政府投資效率,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在有效擴大投資的過程中,我國沒有大規模依賴“鐵公基”,而是更加註重提高政府投資效率,采取多種方式吸引社會投資。

直達政策和工具設計方面,結合市場主體需求開展多項創新。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規模、發行特別國債,由市場主體直接申請使用,確保快速投入項目。疫情期間創設特殊轉移支付機制,新增兩萬億元中央財政資金直達基層,創新兩項直達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中小微企業貸款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鼓勵銀行擴大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發放,並根據宏觀形勢需要適時延期。

與傳統宏觀調控相比,直面市場主體的宏觀調控,更加強調間接調控與直接調控相結合,既提高了調控政策的時效,又加強了宏觀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

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隨著經濟增速換擋,潛在增速回落,部分傳統高增長行業產能過剩凸顯,需求管理的效果不佳。出現這樣的問題,雖然有周期性、總量性因素,但根本原因還是結構性的,主要表現為供給側不能及時調整,進而表現為經濟結構失衡和經濟循環不暢。為此,經濟工作和宏觀調控必須有針對性地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充分發揮供給引領作用,提高供給對需求的適配性。

我國創新實施壹系列供給側改革措施,暢通經濟循環、提高供給側活力,增強了供給對需求的適配性,在增速換擋中實現供需新的平衡:

穩步淘汰落後產能,促進要素節約利用。推動重點領域去庫存,暢通經濟循環。推動各部門去杠桿,優化資產負債結構。

開展“放管服”改革,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制度,包括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實現對政府權力的有效規範和制約。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幅削減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近50%,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壓減近90%。

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減輕企業綜合負擔。

大力促進補短板,優化公***服務供給。

與傳統供給學派的主張不同,我們強調供給牽引的宏觀調控,註重供給調控與需求調控更好地結合,從而提高供給對需求的適配和引領,最終推動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均衡。

三、促進深化改革和宏觀調控的結合

前些年,我國經濟運行中積累的長期性體制機制矛盾凸顯,短期政策效能面臨較大制約,需要依靠改革的辦法暢通政策傳導機制。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以後,隨著經濟增速換擋,不僅經濟運行中的矛盾日益突出,而且經濟運行的供需矛盾與體制障礙交織。不僅需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消除供給總量、結構不適應需求總量、結構的矛盾,達到“三去壹降”的目的,而且宏觀調控的作用機制也需要變革,要深化財政和金融改革,創設新型財政和貨幣工具,以改革辦法提高宏觀調控的效能。

在這壹工作思路指導下,我國宏觀調控將制度性安排和短期性措施有效結合,寓改革於調控,壹方面切實為廣大市場主體松綁減負,另壹方面改革完善宏觀調控作用機制:

推行營改增和降低增值稅稅率,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2012年營改增試點擴圍,2016年5月全面推開,結束了66年的營業稅征收歷史。之後多次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持續擴大稅收優惠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讓改革發展成果惠及更廣大人民群眾。“十三五”期間為各類市場主體新增減稅降費累計超7.6萬億元。

建立和完善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雙支柱,完善風險管理方式。國際金融危機以後,我國開始引入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要求金融機構信貸增長與經濟增長需要和自身抵禦風險能力相適應。

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為實體經濟發展營造良好金融環境。初步構建由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為下限、常備借貸便利利率為上限、公開市場操作逆回購利率和中期借貸便利利率為中樞的利率走廊,推動貨幣政策從數量型向價格型轉變。實施貸款利率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優化存款自律上限,運用改革的方法降低實體企業融資成本。

穩步推進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宏觀政策自主性。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報價模型調整為“收盤價+壹籃子貨幣匯率變化+逆周期因子”,有效對沖市場情緒的順周期波動,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雙向波動的特征更加明顯,貨幣政策自主性提升,人民幣在國際市場的接受度進壹步提高。

與傳統宏觀調控不同,將體制機制改革與宏觀調控完善有機結合,不斷提高宏觀調控效能,進而通過改革釋放增長紅利和化解風險,有力有效頂住經濟下行壓力。

四、突出就業政策優先地位

經濟進入新常態以來,隨著經濟增速放緩,農村富余勞動力持續轉移和大中專畢業生不斷增加,就業尤其是重點人群就業壓力加大,宏觀調控需要將就業政策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以有效緩解就業總量和結構性壓力。相比於本世紀初的十年,依靠傳統擴大總需求拉動就業的方式難以有效解決結構性失業問題,就業環境的變化要求創新就業政策思路,將就業政策放在更加優先位置。

從這壹工作思路出發,我國將就業上升為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將就業政策作為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投資政策等並列的重要宏觀政策,努力實現充分就業宏觀目標。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將“放管服”和“雙創”有效結合,充分發揮創新創業帶動就業。

針對重點人群出臺就業政策,加大對靈活就業的支持。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對退伍軍人、下崗分流人員、城鎮就業困難人員進行就業援助,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有壹人就業。

全面治理工資拖欠問題。

持續優化圍繞就業的宏觀調控機制。根據經濟基本面和就業吸納能力變化,適當調整就業目標,包括2014年和2017年兩次調增城鎮新增就業100萬。2018年起公布城鎮調查失業率指標,並作為預期管理的核心指標之壹,進壹步增強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將保就業作為“六保”的重中之重。疫情發生以來,宏觀政策把就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財政和貨幣政策都緊緊圍繞就業展開,采取減免緩社保繳費、發放穩崗補貼、降低企業用人成本等多種措施激勵企業穩崗,做好大學生就業輔導,對未就業畢業生提供“不斷線”服務,加大對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創業支持,擴大以工代賑建設領域和實施範圍。

與傳統宏觀調控相比,我國不僅把就業作為宏觀調控四大目標之壹,還將其上升為重要宏觀政策,與財政、貨幣、投資等政策並重,拓展了宏觀調控的政策體系。

五、用新動能拓展經濟增長空間

隨著我國要素成本上升、要素邊際回報遞減,傳統增長動力減弱,潛在增速逐步下行,如果宏觀調控不註重培育新動能,下行壓力會持續加大,難以實現持續的中高速增長。如果新舊動能接續不暢,經濟甚至可能出現短期失速,存在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同時,全球以數字化引領的新壹輪技術變革方興未艾,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加快,新動能發展處在難得的歷史機遇期,為我國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創造了機會也提出了要求。

從這壹工作思路出發,我國宏觀調控始終把培育增強新動能作為壹項重要任務,通過開展各項支持創新的政策,增強經濟增長動力,穩定和提升潛在增速,保持國民經濟始終運行在合理區間:

加強融資支持,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利許可費收益權證券化、專利保險等服務,建立全國統壹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實現便捷融資。

降低創新成本,加大對創業企業減稅降費力度,鼓勵雙創示範基地延長孵化期限、實施房租補貼等。

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設立知識產權法庭,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力度。

支持協同創新,推動科技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信息資源向全社會開放,在資源***享、產業協同、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營等方面開展跨區域融通合作。

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城市範圍,調整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著力消除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各種壁壘,推動平臺企業依法依規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

深入推進“互聯網+創新創業”和工業互聯網發展,加快各行業各領域的交叉融合和數字化轉型。

分類推進科研院所改革,賦予科研機構更大自主權,打通產學研用通道,促進各類創新要素集聚和跨界融合,強化科技成果轉化。

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離崗創業,賦予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

與傳統宏觀調控不同,我們在保持總量穩定的同時積極培育新動能,提高經濟增長潛能,堅持正確處理“穩”與“進”的關系,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更加註重宏觀平衡和增長賦能。

六、註重發揮結構性調控工具作用

傳統的宏觀調控主要是調節總量參數,背後隱含的重要假設是總量和結構變量之間具有較為穩定的對應關系,或者說認為總量關系的平衡會自動導致結構的合理化。這種側重總量的調控雖然有利於短期穩住經濟,但不能對癥下藥,難以解決復雜結構性問題,還可能留下債務和通脹等後遺癥。國際金融危機後,我國的宏觀調控迫切需要更加註重運用結構性工具,在通過總量調控保持供需總量平衡的同時,加強結構調控,突出調控精準性,協調總量平衡與結構優化,走出壹條統籌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補短板、惠民生等多重目標的平衡發展之路。

在這壹調控思路指引下,我國創新運用結構性政策工具,實施精準調控,針對性支持薄弱環節、重點領域和實體經濟發展:

實施結構性減稅降費,不斷拓寬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範圍。

優化支出結構,整合壓縮專項轉移支付,壓減壹般性支出,重點保民生和保基層。

規範地方政府舉債,優化債務結構。

精準使用貨幣政策工具,保證流動性合理充裕。

利用專項再貸款工具加大對重點或薄弱環節的政策支持力度。

創新結構性融資支持工具,助力綠色低碳轉型和“雙碳”目標實現。

與傳統宏觀調控相比,註重運用結構性工具,促進總量調節與結構調控的有機結合,能夠避免單壹總量調控的局限,而且能夠在中觀和微觀層面打通宏觀政策的傳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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