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拉說過,“壹切從定義出發”。我們要想談創新,就要從起源頭開始,先認清其概念很有必要,以下是維基百科的定義:
下面我們先從創新的定義出發進行思考,循序漸進的到文章標題的中心主旨。
我們從定義裏看到,改進和創造其實都屬於創新。改進說白了是什麽,不就是妳中學時代抄同桌英語作文,自己替換了幾個漂亮的高級詞匯然後交上去嗎?所以立誌於創新的朋友們不需要非要說我這輩子壹定要搞純創造,徹徹底底的自己發明個東西出來,其實如果妳能在原有事物或方法的基礎上加以很大的改進也是很大的創新的。還記得躺在初中物理書上瓦特嗎,瓦特同學不過是改良了蒸汽機而已,但由於極大的提高了蒸汽機的效率和性能以至於人們都不關心事實上誰先發明了蒸汽機。
其實我認為,改進式創新甚至比純創造式的創新來的更為關鍵。
原因如下:
討論了基本的概念後,下面我們來思考‘剽竊式創新’的相關。
上面這句畢加索的名言中文來講就是,“優良的藝術家抄襲, 偉大的藝術家偷竊。” 當我們剽竊別人的卓越的創意的時候,從不應該覺得羞愧。
經常讀書的人可能總感覺哪裏讀到過這句話,是的,《喬布斯傳》。
喬布斯引用畢加索這句話,就是在告訴世人,普通的藝術家善於模仿,但其作品只能達到形似,卻缺乏靈魂;偉大的藝術家不恥於“剽竊”,他們從不盲目地拾人牙慧,而是青出於藍勝於藍,最後自成體系,成為領域的領軍人物。
事實也確實如此,生產第壹代果凍色 iMac 時,Jonathan Ive 帶著團隊去糖果店去研究水果糖的質感、色澤,這是偷; 設計 iPhone 時,喬布斯和設計團隊參考了 Braun 計算器的設計;設計 iMac 時,喬布斯要自己的團隊去研究 Cusinart 生產的高檔廚具。這些東西,除非有人細究,是無法被當作“抄”的,但拿來之後,又渾然天成,自成壹格,大概就是“偉大的壹偷”了。
等等,我們再來看馬化騰的這句話。
騰訊從起家的qq”偷“ICQ,到微信”偷“kiki,朋友圈”偷“path等等。騰訊歷史上的戰略性產品都找得到仿效的影子。而耐人尋味的是,被效仿者很快銷聲匿跡,而騰訊則據此獲得成功。
還不清晰?再來。
讓我們看看微軟,類似於微軟和蓮花的辦公軟件之爭,和網景的瀏覽器之戰的太多了,微軟借助操作系統的優勢甚至就是明目張膽的”偷“,甚至都不到”偷“的水平,結果又如何呢,吳軍的《浪潮之巔》裏是這樣形容微軟的:
甚至有人無聊到去維護騰訊,微軟的抄襲清單,被大公司競爭報銷掉的
小公司的CEO們甚至還不服。沒用的,商業世界或許就是這麽殘酷。用戶只關心妳的產品好不好用,才無暇顧及妳的產品是從哪裏”偷“來的。
事實上,我們必須承認 優秀的企業家的認知怎麽看大多都是相同的,而就是和普通的企業家不同罷了。
妳能說剽竊式創新不靠能力嗎,不能。如果不能的話為什麽上述偉大的公司在甚至連被效仿者很快銷聲匿跡的情況下成就了偉大。妳不能解釋就不能說它不能。
至於剽竊式創新怎麽做,我只能很實話的告訴大家我不知道,其實我也不相信有人能給出多麽確切的答案。這麽壹大段話的目的只有壹個,理性的看待剽竊的藝術,即:
剽竊式創新就是創新,而且是往往屬於高水準的創新”
我們來談談創新的其他相關知識。在商業和技術領域,投資者們常常會去評估創新是延續性創新和破壞性創新。延續性創新和破壞性創新的概念非常感性,所有的人都只是在事後說什麽這個是延續性技術的,那個是破壞性的技術。能夠真正評估出來的情況下很少甚至只能靠直覺。於是我們便只能說,能夠引發巨大商業變革的創新是破壞性技術創新,否則便為延續性創新。
創新也不全是是技術上的創新。雖然我主要拿了商業技術領域來給大家舉例,什麽管理啊,方法啊,商業模式上都可以有創新。美國之前甚至有申請商業模式專利的打算,最後因為世界各國的反對放棄了。
談到創新,不能不談的就是知識產權這個問題。在國內不學法律的人對知識產權的敏感性不是很強,比如我就是這樣,直到這學期修到了知識產權的相關課程才認識到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對於創新是多麽重要,才第壹次知道有的公司竟然就是靠搶先註冊專利,商標等獲得巨大利潤的,才第壹次意識到也有很多小公司是因為知識產權的問題在法律下報銷掉的,真是有學問了呢。希望涉及創新相關較多的人去多去了解這方面的相關知識。
這次的思考分享就是這樣了,希望能至少能引發大家的壹點小思考咯?,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