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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享受科技創新政策方面遇到哪些問題

壹、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

企業所得稅

●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經省級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此條僅限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此條僅限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壹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件企業,享受上述軟件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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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壹群在行業內摸爬滾打6年的代理人,常年為客戶提供以下服務:

1、軟件著作權登記:正常工作日申請代理費僅需500元/件

2、軟件企業認定:認定後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

3、軟件產品登記:登記後軟件產品銷售增值稅可享受對高於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

4、技術合同登記:登記後收入可免征營業稅,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認定後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10%的稅收優惠政策

6、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初創期企業(近三年成立企業)北京市立項支持金額不低於20萬元(無償資助),國家支持金額壹般為50萬元;成長期企業(成立滿三年)北京市支持金額不低於30萬元。國家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營業稅

●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從事軟件著作權轉讓業務和軟件研制開發業務,比照技術轉讓與技術開發業務免征營業稅。

增值稅

●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

●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矽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新的集成電路和擴大再生產。

●(中關村科技園區內)開發生產軟件產品的企業,可就其軟件產品的銷售額,比照簡易辦法按6%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

●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並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對所獲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關稅

●來京投資企業進口符合有關規定的自用生產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資信良好的來京投資企業享受便捷通關待遇,並在重點口岸設立特快報關窗口。

●對企業為生產《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產品而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企業引進屬於《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所列的先進技術,按合同規定向境外支付的軟件費,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列入科技部、外經貿部《中國高新技術商品出口目錄》的產品,凡出口退稅率未達到征稅率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核準,產品出口後,可按征稅率及現行出口退稅管理規定辦理退稅。

●軟件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件)及配套件、備件,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憑軟件認定證書直接向海關申報,辦理有關免稅手續。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政策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應屆畢業生手聘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直接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凡經市經委根據《來京投資企業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認定辦法》認定的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企業可以為其申請壹次性購房專項獎勵。購房專項獎勵標準為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本人購房時間上壹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數額地方留成部分的80%。

●來京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在京參加高考可與北京籍考生同等對待;來京投資企業職工及子女可參加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會考;來京投資企業申請其在京職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學借讀,由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就近安排。

●市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軟件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興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增加本企業資本金投入以及個人第壹次購買住房、轎車的資金補助,補助標準不超過個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的80%。市科委牽頭制定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根據企業自願的原則,軟件企業從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提高到20%。

●研發機構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市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關於擴大對內開放促進首都經濟發展的若幹規定》(京政發〔2002〕12號)等有關規定的,可向市經委申請按其本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數額的壹定比例給予獎勵。

●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壹次,對個人和集體科研項目予以無償資金支持;

●首都勞動模範: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壹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經濟技術創新標兵: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壹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標兵:由北京市科協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壹次,對優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扶持政策

股權融資:中關村改制上市資金扶持

對於改制、代辦系統掛牌和境內外上市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分別壹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和200萬元的資金補貼。

創業投資

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跟進投資管理辦法10-30%跟投

創業投資企業風險補貼資金10-15%補貼

中關村投融資促進中心---投融資信息的發布平臺

債權融資:瞪羚計劃中關村貼息20-40%

四、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扶持政策

申請階段:試點企業申請費用全額減免非試點企業申請費用減免70%

代理費用50%補貼(中關村中介專項服務資金)

受理階段:

10-49申請70%發明20萬元;

50-99申請70%發明50萬元;

100以上申請70%發明100萬元;

20以上授權發明授權50%10萬元

PCT途徑申請國外專利每項10萬元

實施階段:專利創業10或15萬元

專利戰略10或15萬元

專利質押貸款利息的50%予以補貼,每個企業每年貼息額不超過20萬元

五、高新技術企業標準扶持政策

北京市、中關村、豐臺園區

立項國際國家地方行標分別50萬,50萬,25萬,25萬

獲批國際國家地方行標分別150萬,50萬,25萬,25萬

六、高新技術企業項目扶持政策

國家部委項目

1、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專項

2、生物育種能力建設與產業化專項

3、通用名化學創新藥物發展專項

4、蛋白類生物藥和疫苗發展專項

5、衛星及應用發展專項

6、新材料研發與產業化專項

7、智能制造裝備發展專項

8、海洋工程裝備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9、國家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範專項

10、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11、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

12、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13、區域創新能力建設專項

14、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認定

15、移動互聯網及第四代移動通信(TD-LTE)產業化專項

16、電子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

17、寬帶中國戰略

18、高技術服務業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19、下壹代互聯網技術研發、產業化和規模商用專項

20、下壹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專項

21、物聯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22、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專項

23、金融領域安全IC卡和密碼應用專項

24、下壹代互聯網信息安全專項

25、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26、國家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工程

27、國家信息安全專項

28、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

29、國家科技支撐計劃

30、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和重大科學研究計劃

31、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

3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

33、國家星火計劃

34、國家火炬計劃

35、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

36、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

37、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項目

38、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

39、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

40、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

41、農業綜合開發林業項目

42、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中央補助資金

43、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

44、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

45、中小企業發展專項

46、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

47、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

48、智能制造裝備發展專項

49、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資金

50、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51、稀土產業調整升級專項資金項目

52、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

53、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

54、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

55、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

56、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57、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

58、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59、中小企業及“雙自主”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60、中小商貿企業參展補助資金

61、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資金

62、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

63、中國專利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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