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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R&D費用征收範圍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發布附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南》(郭克政發[2065 438+06]195號)規定:“三。認定條件——(六)企業研發費用占比——2。研發費用的收取範圍:

(1)人員人工費

包括企業科技人員工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員的勞務費。

(2)直接投入成本

直接投入成本是指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活動而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用於產品中間試驗和試制的模具、工藝設備的開發制造費用,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和通用試驗手段的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查、測試和修理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租賃費。

(3)折舊費和長期待攤費用

折舊費是指用於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和建築物的折舊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在R&D設施的改建、改造、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是指軟件、知識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許可、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用於研究和開發活動。

(5)設計費用

設計費是指構思、開發和制造新產品、新工藝,設計工作程序、技術規範和程序、運行特性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為獲得創新性、創造性、突破性產品而進行的創意設計活動的相關費用。

(6)設備調試費和試驗費

設備調試費用是指在工裝準備過程中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開發專用和特殊的生產機器,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的方法和標準所發生的費用。

大批量、商業化生產的常規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所發生的費用不能納入征收範圍。

試驗費包括新藥開發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現場試驗費。

(7)委托外部研發費用

委托外部研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國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研發活動成果歸委托企業所有且與其主營業務密切相關)而發生的費用。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金額應當按照獨立交易的原則確定,實際金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R&D費用總額。

(8)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除上述費用以外的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技術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檢索、論證、評估、鑒定驗收費、知識產權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該費用壹般不超過研發費用總額的20%,除非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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