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應該有收入認識網上上傳論文的教授。他壹分錢沒拿到,全被平臺賺走了。我覺得這也很不合理。為什麽知識的創造者沒錢,這個平臺卻能賺錢?按照這位教授的說法,做壹個有壹定收入的創作者是合理的,否則誰來繼續為妳創作?
2.平臺不應該是暴力的。平臺作為整合資源的地方,確實是提供服務的。所以,按道理來說,確實需要收壹點。收費是合理的事情,但是為了暴利而收費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因為這裏平臺做出的貢獻比較小,貢獻最大的是這些知識的創造者。
3.消費要合理。消費者要看這些論文就要交錢,這也是正確的,因為如果創作者要有收入,那麽消費者就必須交錢。但消費者該付的錢也要合理,不能太多。如果消費者要花很多錢來購買這些知識,那麽有些人就買不起這些知識,最終會阻礙這些知識的傳播。如果知識的傳播受到阻礙,對我們國家的人才發展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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