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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交了押金,就不想幹了。我能退貨嗎?

簽了勞動合同,交了壹天押金,押金就可以退了。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不得收取員工的保證金。因此,用人單位收取押金是違法的,員工無論是否繼續在公司工作,都有權要求退還押金。另外,只要員工提供了勞動,就應該得到報酬。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向員工收取押金是違法的。員工如果要離職,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前提交離職申請,公司沒有理由不讓員工離職,也沒有理由不退還員工的押金。如果不退押金,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押金和違約金不壹樣,所以單位要退還押金作為違約金。員工違反合同規定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服務期限,應按合同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公司和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遵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可以約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經濟補償金。承諾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秘密。員工違反競業限制協議時,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在試用期內退休時不得扣除。除了這兩種情況,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都不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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