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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識產權罪立案標準

侵犯知識產權罪立案標準如下:

1、獲得二十萬元以上的非法經營數額或十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

2、給專利權人造成五十萬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

3、假冒兩項以上的他人專利,獲得十萬元以上的非法經營數額或五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構成要件是:

1、主體要件,年滿16周歲的的自然人或者單位;

2、主觀要件,行為人完全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在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即存在故意;

3、客體要件,侵犯了商標權人的商標權,以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的;

4、客觀要件,行為人在未經商標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將註冊商標用於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以及將該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性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

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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