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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律知識

從1985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全民普法教育以來,目前已是第四個“五年”普法時期。在全民普法期間,我國始終貫徹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要“從娃娃抓起”的戰略思想,把青少年作為法制教育的重點。應當看到,對青少年實施普法教育,其成績是舉世公認的。現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整體素質和綜合效能提高到了壹定的階段,絕大多數青少年都知道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預防違法犯罪。與此同時青少年法制教育仍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許多同誌還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普法的效果,在此,筆者就青少年法制教育認識上的五大誤區作壹分析。

誤區之壹,將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視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最初倡導法制教育的背景在於當時青少年法制意識的淡簿並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增多的現實。法制教育對預防和治理青少年違法犯罪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法制教育並不僅僅只是為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更不是那些“雙差生”才需要進行法制教育。其實,預防和治理青少年違法犯罪只是最起碼、最基本的要求,法制教育還有更加深刻的意義,那就是我們所要建設的現代化國家,是壹個法治國家,青少年要做壹個合格的公民,就必須具備基本的法律意識,否則的話,就很難適應社會的發展。因為在任何社會,違法犯罪的人畢竟是少數,如果只是將普法的意義僅僅歸結為預防違法犯罪,那肯定只是壹部分人所關心和重視的,而法制社會的發展要求包括青少年在內的全體公民都要具備基本的法律意識。我們還應當從現代人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從依法治國的方略這壹更廣闊的背景中去探究其意義。

法制教育要明確青少年的法律地位,樹立青少年的法律意識,最主要和最核心的是要通過法制教育,培養青少年的憲法意識和權利義務意識。(1)憲法意識是法律意識的核心,因為憲法規定了國家各個方面的帶有全面性、根本性的問題,體現了國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是我國法律的靈魂。因此,培養青少年的法律意識,首先是要讓他們從小就要維護憲法的尊嚴,矢誌不諭地堅持憲法中所規定的四項基本原則,並同各種違憲行為作堅決的鬥爭。(2)了解和掌握有關的權利義務知識是法律意識的重要內容。具備良好法律意識的青少年,應該正確、合法地運用好自己的法律權利,並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象政治民主權利、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勞動權利、休息權利、婚姻家庭權利等,法律都有明確的規定,壹旦權利受到侵犯,就應該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而不應該忍氣吞聲、自認倒黴;也不要采用“私了”的方法來解決。法律是公正的,青少年完全可以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當然,每個青少年在廣泛享受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亦必須全面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權利可以不行使,但義務不能不履行。法律是絕對不允許只要求行使權利卻不履行義務的。對不履行義務的人和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廣大青少年要通過法制教育,關心國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設,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既敢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能夠與形形色色侵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合法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作鬥爭,樹立起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勇於獻身的精神和勇氣。這也體現了時代青少年的鮮明特征,更是法治社會的希望所在。

誤區之二,寄希望於通過壹、二次法制講座來解決所存在的突出問題。

學校作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陣地,有壹個具體的操作的問題。現在許多學校雖開展了法制教育,也可講出壹些工作成績來,但並沒有真正花力氣來抓,或者並沒有抓到點子上。多數學校還是在發生問題後寄希望於壹、二次法制教育講座。來解決問題,法制教育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其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關於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決定》中早就明確指出:“學校是普及法律常識的重要陣地,大學、中學、小學以及其他各級各類學校,都要設置法制教育的課程,或者在有關課程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內容,列入教學計劃,並且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結合起來。”法制教育要註意形成專門的課程,註意向各門課程滲透,註意與學校的各項活動結合起來,註意通過日常學習、生活和思想、行為等,來培育青少年的法制意識。從現在起,各教育行政機關和各級各類學校都要抓法制教育師資的培訓和考核,都要形成高質量的法制教育教材、大綱、教學輔導材料等,都要有配套性的第二課堂和豐富多彩的活動,都要通過嚴格的檢查和考核來科學評價學校的法制教育。

誤區之三,以知識教育來規劃、實施、評價現實生活中的法制教育。

從學校開展法制教育的現狀分析,許多學校非常重視法律知識的課堂學習,並以考試的成績作為評價普法效果的主要指標,客觀上使普法教育墜入了單純追求分數的誤區。現在的違法犯罪分子與過去的違法犯罪分子有壹些區別,其中有不少人學過法律,對有關的條文也非常熟悉,甚至能夠背出來。為什麽他們也會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呢?因為法制教育雖然包括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但法制教育並不能局限於法律知識考核的成績。因為了解和熟知了法律知識,並不等於具備了法律意識。青少年正是長身體、長知識的時期,記憶力非常好,他們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夠熟知甚至背誦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的具體條文,可以在法律知識競賽中取得優異的成績。但這種對法律條文的熟知僅僅是對法律的壹種知識的掌握和感性認識,青少年面對的是錯綜復雜的社會生活,光有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還不足以適應今日社會的現實需求,更不能適合今後法制社會的長遠要求。

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更重要的是要培養青少年的法律意識,要通過法律這面鏡子來透視社會上形形色色的現象,在復雜的社會現象之中分清大是大非;通過法律來規範自身的日常行為,做壹個遵紀守法的公民;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不法侵害行為作堅決的鬥爭。因此,無論是法律教育者還是青少年本身,都要重視青少年法律知識內化和上升為法律意識的過程。這既是對學校法制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的必然走向。

在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時,應當使教育形式豐富多彩、生動活潑,使法制教育體現新穎性、直觀性、參與性、系統性,從中樹立起應當具備的法律意識。這裏所要求的新穎性,就是力求有新意,令青少年耳目壹新,產生興趣,自覺接受教育;直觀性,就是善於運用實例印證抽象的法律知識和概念,形成法制觀念和意識;參與性,就是通過模擬法庭、知識競賽、演講比賽、舞臺劇等活動,促使受教育者自行思考、自我分析、自我判別、自我教育,收到教育的實效;系統性,就是將法制教育的內容按不同對象、不同要求,循序漸進,因人施教。青少年在自己規劃、實施和評價法制教育的收獲時,必須擺脫分數的束縛,以實際效果作為標準,這樣學法的意義就更大些。

誤區之四,宣傳教育往往強調事後的依法追究。

法律的壹大特征是它的強制性,任何違反法律的人和事都難以逃脫法律的嚴厲制裁。針對社會上侵害青少年案件的增多,社會在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過程中,依靠法律這壹強有力的保障措施,有效地追究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人和事,打擊了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法制教育經常熱衷於運用發生在現實社會中的典型案例來擴大宣傳效果,正面的效果固然有,但也客觀上產生了不少負面的影響。

現在,不少青少年壹般都知道,遇到自己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後,就會通過法律途徑和程序進行維權。但被外界侵害後的維權畢竟是“亡羊補牢”,屬於事後的補救,對於受害青少年來說,這種追究型的法制教育畢竟時間上晚了些,範圍上小了些,“亡羊補牢”是建立在已經造成損失的前提下的,而有時候青少年所受到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特別是對於廣大青少年來說,滿足於追究型的法制教育可能會磨滅大多數青少年學法的積極性。所以,法制教育應當將主要精力放在指引青少年的成長方向、規範青少年的日常行為、預防青少年受外界不法侵害等方面。要通過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來減少青少年受害的機會和可能,讓更多的青少年能夠健康成長。這對於廣大青少年,特別是對於壹代獨生子女的青少年來說,樹立防範意識、規範日常行為、預防不法侵害等預前型的法制教育更有意義,現實生活中確實有許多不必要的侵害是完全可以通過事前的防範得以避免的。當然,如果青少年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壹旦青少年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還是需要依法予以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的。

誤區之五,忽視法律操作方式方法的傳授。

許多青少年雖然懂得了壹些法律知識,也有壹定的法律意識,但具體在運用法律的時候,由於不掌握起碼的操作法則,還是會遇到許多具體困難的。法律的具體使用必然需要壹定的方式方法,其中有法律具體的規定,也有社會經驗的積累,掌握了運用法律的操作方式方法,青少年就可以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促進自己的健康成長。由此可見,法制教育要有知識的教育和意識的培養,但也要有操作方式方法的傳授,這些法律的實際操作問題,小至怎樣寫狀紙、到什麽地方告狀,大到通過什麽合法途徑、到什麽機關和部門去尋求法律援助,等等,對於實際生活中的用法是非常現實的和重要的。

在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時,應當在高度重視實體法教育的同時,切實加強程序法的教育,因為程序法涉及的就是法律的運用過程,是保證實體法切實貫徹實施的操作條件和保證。當然,從廣義上看,青少年法制教育中還應當增加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的維權過程中,如何嚴格依照法律規範進行教育的內容;在防受害、防罪錯過程中,如何掌握事前防範、臨場應用、事後報案等方面的方法和技能等等,因為這種教育內容具有應用性和操作性強的特點,且教育時常常采用案例教育的方法,故深受青少年的歡迎,教育的實際效果自然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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