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輕微刑事案件的處理

輕微刑事案件的處理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輕微刑事案件是相對於由人民檢察機關以國家名義提起公訴案件的對稱,大體是指八種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不需要致輕傷及以上),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遺棄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識產權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對於這八種案件,被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特點:

(壹)侵害範圍較窄。這類犯罪多發生在親屬、鄰裏和熟人之間。許多輕微刑事案件多發生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是人民內部矛盾激化的表現,在親屬、鄰裏和熟人之間引發案件占此類案件的比重較大。

(二)社會危害性較小。輕微刑事案件壹般社會危害性不大,在刑罰規定的法定刑壹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某基層檢察院2008年已經審結的輕微刑事案件為例,判處緩刑的占51%,判處有期徒刑壹年以下刑罰的21%,判處罰金刑的占13%,判處管制的占9%,其他方式結案的占6%。

(三)侵犯目的較為單壹。主要以侵犯財產權、人身權為主。在輕微刑事案件中,以故意傷害案(輕傷)、重婚案、遺棄案、侵犯通訊自由案、非法侵入他入住宅案、過失致人重傷案、非法拘禁案、誣陷案、非法搜查案、損壞財物案居多,這些大多數是侵犯財產類和人身權益類。

(四)壹般具有和解可能。由於輕微刑事案件大多發生在親屬、鄰裏和熟人之間,犯罪成因多有壹定的偶然性,雙方之間多有和解的願望,不想結下子孫仇,大多數案件通過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形式就可以處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壹)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 上一篇:給汽車拋光需要註意什麽?我會扔掉底漆嗎?
  • 下一篇:求解《笑傲江湖》中的“江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