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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三年天津粥廠大火紀實

清光緒三年天津粥廠大火紀實

 光緒三年十二月初四日(1878年1月6日),天津發作壹場特大火災,形成了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無窮轟動,也為大家供給了深入的前史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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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兩千哀鴻葬身火海

 這天清晨,天津東門外壹處當地,俄然濃煙滾滾,火光燭天。這時正值寒冬臘月,寒冷的西北風吼叫狂掠,火趁風勢,風送火威,頃刻間熊熊烈火,將壹座大悲庵及周圍建立的壹百幾十間席棚通通吞沒在火海之中。

 受災的本來是專門收留饑民的壹處粥廠,名為?保生粥廠?。所謂?粥廠?,是清代極端稀缺的社會救助安排中的壹種。每到冬季,在壹些城市中,由官府劃撥或民間捐助,籌集糧款,收留流落街頭無衣無食的災黎和窮戶,煮粥施賑。正如壹些荒政書所說,壹粥之微,盡管無異無濟於事,但?得之尚能茍延殘喘,不得則立時命喪溝壑?。光緒三年,正是清代前史上最嚴峻的壹次旱災?丁戊奇荒?期間,因為山西、直隸等華北五省比年大旱,流入京津的哀鴻較往年要多得多。因而,直隸總督衙門特別把天津的粥廠增設至十二處,壹***收養哀鴻近六萬人。這次發作大火災的?保生粥廠?,即是專門收養婦女的粥廠之壹,其間居住著婦女及少數幼童約兩千余人。

 這次突發性災害形成的嚴峻後果,是觸目驚心的。其時的《申報》作了這樣的報導:

 ?初四日清晨,煮粥方熟,各棚人等正擎缽領粥,呷食未竟,西北角上煙霧迷空,瞬間透頂。?壹時婦女蓬頭赤腳,拖男帶女,奪門而走。?所以人眾哭聲震天,以擠擁門前,求壹活路。回憶西北各棚,已成灰燼。焦頭爛額,死屍枕藉。門靠大悲庵,系在東南,逾刻火乘順風,直逼門前,各人被煙迷目,人多顛仆,俯首聽燒。然雖死在當前,而姐弟子母,仍互相依倚,有以額顱觸母,有以身體庇子,其死事之慘,實難言狀?。?是日之火,起於辰,猛於巳,廠系篾席搭成,拉朽摧枯,至午前則該廠壹百余棚,焚毀凈盡。今後火尚不息,或炙人肉,或毀人骨,或熬人油,或燒棉衣棉褲,故至酉刻仍有余焰。?(1878年1月25日《申報》)

 後來通過清點收殮,大體澄清約有三、四百人獲救,?壹切尚具人形之老嫗 *** 孩提 *** ,***收得屍壹千另十九口?,此外還有?焚毀骸骨無存及四肢流失?者若幹。?屍均焚毀焦黑,其形殘缺,俯伸不壹。所完好者,大都皮綻骨枯,較常人減小,上下衣褲毛發,壹概無存。最慘者(1878年1月26日《申報》)咱們把描寫得最殘酷的有些文字省略,以削減讀者在閱覽時的感情 *** 。即便這樣,也足以使咱們對這壹場突發性災害,帶給大家何等難以言狀的苦楚,有著銘肌鏤骨的深入印象了。

 慘劇是怎樣變成的

 這場巨災,事發俄然,卻並不偶爾。在這個看似偶爾的突發事情背面,其實隱藏著許多必定。變成這樣的慘劇,是由各種因素所促進的,是有深入的社會本源的。

 面臨大量哀鴻和城市窮戶的存在,封建統治者為了防止政治動亂,保護社會穩定,不能不采納壹些救助措施,這當然是壹件功德,是值得必定的。但封建政權不能夠思慮周詳地顧及貧窮群眾的安危。因而,功德並不壹定能辦妥,乃至能夠引來壹場災害。就拿?保生粥廠?的修建來說,本來是借用大悲庵的房舍,後來哀鴻很多,不足運用,便在周圍搭蓋壹片暫時?篷寮?。?上系篾席蓋成,外墻範以蘆葦,裏邊彼疆此界,仍以篾席間之。?南北棚後,各留壹通道,認為進出之地,計壹人獨步則寬,兩人並行則隘。?(1878年1月25日《申報》)

 誰都能夠想到,如此地狹人稠,通道窄隘,壹旦發作火災,後果可想而知。可是,如此危險四伏、危如累卵的生存環境,主事者既無任何預案,也不采納最少的防範措施。這不能不說是關於人的生命的無視,是封建官僚政治的實質表現。

 粥廠的辦理非常紊亂。火起時,居然看不到壹個委員、司事的身影,除了煮粥、分粥的工役以外,其時只要壹個看門人在場。可是,當大家踉踉蹌蹌地擠到這扇僅有能夠逃生的大門邊時,這個看門人居然做出了壹個肯定無法寬恕的行為:堅決不讓人逃出門外,並且?將門下鑰?,完全切斷了壹有些本能夠逃離火海的人的活路。

 假如脫離前史環境,大家是很難幻想這個看門人為何會采納如此喪盡天良的做法的。本來,官府對待哀鴻,壹直存在著嚴峻的警戒心思,很怕哀鴻為爭奪最低生存條件而搗亂。在這樣的指導方針下,粥廠哀鴻是不能隨意收支的,收支有守時,或鳴鑼為號,或擊梆為記。看門人不讓人逃出門外,大約即是依據這個規則。

 大火燒了壹陣之後,分擔粥廠的籌賑局會辦、長蘆鹽運使如山,津海關道黎兆棠等總算趕到了現場,二人?覩二千余人死狀之慘,泣下如雨?,?相與莫可怎麽罷了?。(1878年1月25日《申報》)稍後,其時稱作?火會?的消防隊趕來救火,救出的三四百人大約即是他們的功勞。這時剛好有壹只兵船通過,戰士用船上的?洋龍?救火,不料因為取水疑問,?火會?與戰士發作沖突,彼此?追奔逐北?,戰士?遺棄洋龍各器而逸。?(同上)這雖是壹個小插曲,卻非常典型地折射出那個社會所特有的時代特征。

 災後官方的應對之策

 壹方面的確感到事態嚴峻,責任重大;壹方面也是迫於社會輿論的壓力,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於事情發作後的第九天,向朝廷上了壹個奏折,報告了這件工作。奏折盡管懇求對直接責任人該廠委員呂偉章、丁廷煌?同時除名,永不敘用?,對包含自個在內的負領導責任人員像前面提到的如山、黎兆棠及天津道劉秉琳等,?別離議處。?但又著重官員們?飛馳往救?,?救出食粥巨細人口甚多,其傷斃者亦復不少,壹時驟難確計?。(《津郡粥廠起火事端別離參辦並自請議處折》,見《李鴻章全集?奏議》)明顯運用的仍是官場慣用的?彌縫搪塞?的故伎,企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朝廷迅速作出反應,除責令李鴻章等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外,需求對包含李鴻章在內的有關官員壹概?交部議處?。(《清德宗實錄》卷64)實際上這時的李鴻章,正是?內政外交,常以壹身當其沖,國家倚為重軽?(《清史稿?李鴻章傳》)的?股肱之臣?,所以,所謂?交部議處?如此,只不過是應付社會輿論而做的表面文章,今後便不了了之了。不僅如此,相傳黎兆棠是慈禧太後的幹女婿,在下旨?交部議處?後不久,就發布了升任直隸按察使的音訊。所謂責任追查,就在懲處了兩個廠務委員後消聲匿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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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私分明,災害發作後,當地 *** 也的確做了壹些善後工作。例如,安排慈善安排?澤濟首局?收殮罹難者的屍身,發起社會捐助,對受害者給予撫恤等,可是,也有壹些做法,是未必恰當的。例如,為了懼怕發作相似事情,竟封閉了天津的壹切粥廠,饑民發給高粱壹鬥五升,通通斥逐。本來藉粥廠牽強度日的數萬饑民,再度流落街頭,?鵠面鳩形,目不忍睹?。不少人貧病交迫,凍餓而亡。這種因噎廢食之舉,引起了社會的激烈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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