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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的名字被註冊是否合法合理?

記者查詢中國商標網發現,“c羅”早在十年前就被註冊為馬桶商標。和他惺惺相惜的梅西,也被fancy註冊了。在華人世界,包含“梅西”的商標申請有166件。

“c羅”成了馬桶的商標,“梅西”是中醫的牌子。

既然有“方大同胡辣湯”和“劉德華正宗板鴨”,還會有“c羅烤腦花”嗎?

記者通過中國商標網商標查詢系統發現,“c羅烤腦花”並不存在,但從c羅到梅西再到哈裏·基恩,幾乎所有主流球星都未能“幸免”,名字都不同程度被搶註。

令人驚訝的是,搜索結果顯示,“c羅”在十年前被註冊為馬桶商標。

記者註意到,* * *有24個包含“c羅”字樣的商標,涵蓋了馬鞭、養老院、減肥茶等各個方面。

其中,最早的1件申請於2008年,申請人位於廣東省揭東縣。這個“c羅”商標的類型是馬桶和馬桶,商標狀態顯示註冊成功。

記者循著蹤跡,找到了壹家名為“潮州市c羅衛浴有限公司”生產“c羅馬桶”的公司網站。但是在工商信息系統中並沒有查到這家公司。

另外,2014年7月,又有壹家日化公司申請“c羅”作為衛生巾商標,但至今未獲批。

值得壹提的是,這24個商標中,其實有壹半以上是c羅本人註冊的,排在馬桶商標和衛生巾商標之後。這或許可以證明,c羅意識到自己的名字在遙遠的中國已經“淪為”壹個馬桶商標。

資料顯示,家住葡萄牙波爾圖市博瑪蘇克索廣場的克裏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於2065+06年9月65,438+08日壹口氣申請註冊了65,438+05件商標,其中6件被中國商標註冊部門復審駁回。

可見明星們的商標意識並不比他們的技術差。除了c羅,阿根廷球員梅西也在華人世界為自己的名字註冊了7個商標。

但梅西的舉動似乎並沒有遏制註冊熱潮,包含“梅西”字樣的商標申請量達到了166件。2015青島某醫藥公司也將梅西註冊為中藥商標。

此外,“內馬爾”商標體現了“鮮明的行業特色”,多為服裝和鞋類,申請數量已達29件。“克洛澤”的情況也差不多,9塊,“哈裏·基恩”4塊。

不過以上都是世界杯球星的情況。如果擴大範圍,恐怕最耐人尋味的是壹類“子宮帽”;避孕套;齊達內,非化學避孕藥,記者註意到,齊達內避孕套商標的申請時間恰好發生在2006年德國世界杯齊達內所在的法國隊失利之後,但該商標並未通過,目前仍處於“等待實質審查”階段。

事實上,國際足聯早在2010年就申請註冊了“RUSSIA2018”商標,涉及27類商標,涵蓋了所有與足球相關的衍生產品。記者在中國商標網上搜索“FIFA”,找到384個相關商標,包括“FIFA世界杯”、“世界杯2010”等。多位接受采訪的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所有與世界杯相關的符號,如名稱、會徽、吉祥物、世界杯,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國際足聯的做法似乎效果不錯。據此前媒體報道,僅上海海關就查獲與俄羅斯世界杯相關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件12件,涉及貨物13000余件。4月19日,寧波海關查獲侵犯俄羅斯世界杯贊助商阿迪達斯有限公司12650足球。此前,深圳海關在出口貨物中查獲4000件侵權t恤和帽子。

但讓國際足聯感到頭疼的是,“世界杯”這個詞的商標可以被別人成功註冊。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中國共有76件商標申請包含“世界杯”字樣。早在20年前的3月,1998,就有壹家公司嘗試申請,獲得批準。但由於該商標到期後未申請續展,最終被認定無效。目前,* * *有4個“世界杯”商標仍然有效,其中最早的壹個為佛山某食品公司所有,類型為“可可飲料;糖;非醫用口香糖;龜苓膏等。,有效期到明年年底。

“葡萄與葡萄酒世界杯”。很多商標申請人是銷售和生產葡萄酒的食品企業。比如今年最新的申請,就源於福建壹家酒企。此外,網遊平臺4399也在2016申請了多項“世界杯頭條”商標,但至今未獲批準。事實上,記者在商標查詢系統中只找到了壹個1998之後通過的商標。換句話說,雖然報名人數不絕於耳,但1998之後,大門幾乎完全關閉。

“對於明星名字的商標持有人來說,如果從註冊之日起超過5年,應該是非常安全的,而如果不足5年,其註冊商標就有被作廢的風險。”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偉介紹。

楊旭指出,申請註冊商標不能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在他看來,將知名明星的名字註冊為註冊商標,只要容易讓人認為存在“特定聯系”,在審查過程中就很容易被駁回。

雖然也有可能是因為該明星在國內知名度不高,商標審查員沒有註意到而導致該明星的註冊被核準,但自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如果該明星提出了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該註冊商標也將被無效。"註冊商標被宣告無效後,即構成侵權,應承擔民事責任."

但很多人認為,因為明星球員在國外,壹般五年內不會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可以等到註冊商標穩定後,再通過商標轉讓或商標許可獲利。

對此,楊旭表示,註冊商標如果連續三年不使用,將面臨被撤銷的風險,往往得不償失。

四川淩影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毅告訴記者,世界杯是壹項國際體育賽事的名稱,屬於國際足聯。壹般來說,別人是不能註冊商標的。“即使國際足聯不直接將‘世界杯’壹詞註冊為商標,但仍享有世界杯冠名權,這是在先權利,所以其他人不能申請註冊‘世界杯’商標。”

在談到少數至今仍然有效的世界杯商標時,任毅表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兩個。第壹,1998世界杯在中國的傳播和影響都比較小,不足以稱之為商標法意義上的有影響力的名稱。二是當時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不強,與2001修改商標法有關。“這導致當時被註冊,商標續展遵循尊重歷史的原則。所以,盡管過去了這麽些年,老商標還是可以申請續展的。”任毅補充道。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到世界杯商標侵權產品的訂單,主機廠是否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夠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向供貨者說明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楊旭認為,這並不代表銷售者沒有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只是說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楊旭看來,主機廠作為生產者,不僅侵犯了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還要承擔賠償責任。在商標所有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利潤、註冊商標許可費難以確定的情況下,賠償責任最高可達300萬元。

而任毅則認為,本案中是否存在侵權行為,在法律上是有爭議的,這與各國的政策密切相關。“制造也可能是侵權,但另壹方面,這類企業壹般都是出口。如果產品不在國內銷售,不在國內市場流通,不構成商標使用,商標侵權的前提是商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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