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報到時,應持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照片(壹般3-6張)、檔案、各種獎勵證書原件、各類證書原件、戶口(如果遷移戶口,還要攜帶戶口遷移證;如果沒遷戶口,就帶家裏的戶口簿)、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報到通知等相關證明,在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前往報到。
法律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2015年度錄用人員報到通知》二、相關手續辦理
(壹)社會在職人員將收到的“調函”交單位(或管理檔案的人才交流中心),由單位(或管理檔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行政關系介紹信(幹部介紹信)和工資轉移單。“鑒定材料”由單位(或管理檔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加蓋公章裝入本人檔案或密封後交本人在報到時提交。
(二)請報到人員在7月20日前將本人檔案送交我局(1號樓2206房間),外地人員可按當地檔案管理要求將檔案轉至我局。檔案轉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6號專利局人教部調配處郵編:100088
(三)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等,不受有效期的限制,在辦理報到手續前始終有效。黨組織關系轉移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機關黨委;團組織關系轉移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直屬機關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