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在會上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要服務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嚴懲脫貧攻堅領域腐敗犯罪,加強金融審判工作,助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主要探討了什麽內容?
會議要求,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要聚焦辦好發展安全兩件大事,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圍繞構建大安全格局,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要鞏固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要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依法懲治各類違法犯罪。要貫徹實施好刑法修正案(十壹),準確適用關於低齡未成年人犯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等新規定,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壹、準確理解寬嚴相濟 毫不動搖堅持死刑
各級法院要樹立適應新時代的刑事司法理念,深刻認識刑事審判功能,重視裁判示範作用。要準確適用法律,兼顧國法天理人情,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壹、公正與效率相協調,尊重群眾樸素情感和正義觀念,以嚴格公正司法捍衛社會公平正義。
要準確理解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精準適用刑罰,區別對待、輕重有別,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要毫不動搖堅持黨和國家的死刑政策,對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判處死刑,正確適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制度,防止在社會上產生“花錢買命”“以錢買刑”等誤解。
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針對信息網絡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食品藥品安全、高空拋物墜物等問題,加大懲治力度。
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嚴懲侵犯產權犯罪
加強破產審判工作,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制度機制,依法有序推進“僵屍企業”處置,服務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
圍繞“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保護中小投資者”三項指標加大工作力度。要深化行政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支持和監督政府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爭議調解工作機制建設,強化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服務“放管服”改革。
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深入推進“三合壹”審判機制改革,加強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建設,嚴格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制定知識產權訴訟特別程序法,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服務創新驅動發展。
處理好數字權利保護與數字經濟發展的關系,依法保護個人信息,服務和保障數字經濟發展。健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法治環境,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要嚴懲侵犯產權犯罪,堅決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堅決禁止超標的查封財產,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和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
三、堅持司法為民 推進壹站式多元解紛
嚴懲制售偽劣農業生產資料犯罪和脫貧攻堅領域腐敗犯罪,精準對接深度貧困地區群眾司法需求,落實國家三農政策,保障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為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全面完成提供司法服務。
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對照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重點任務,依法妥善審理就業、醫療、養老等領域涉民生案件。
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健全信用懲戒分級管理和失信修復機制,精準實施懲戒,強化善意執行。要健全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加大對自動履行當事人的褒獎力度。
健全審判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明確審判權責清單,強化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職責,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