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14個高級法院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黑龍江、河北、廣東、福建、江蘇、四川、海南、浙江、河南、安徽。
30個 中級法院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包括北京市第壹、二中院、天津市第壹、二中院、上海市第 壹、第二中院、哈爾濱、石家莊、秦皇島、保定、邢臺、濟南、煙臺、青島、成都、南京、鹽城、安陽、合肥、滁州、景德鎮、太原、武漢、福州、廈門。
廣州、深圳、佛山、汕頭、海口;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的基層法院有海澱、朝陽、浦東、黃浦等4個。
文件來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
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執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正確、及時地審理知識產權案件,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為了進壹步加強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保證法律的貫徹實施,特通知如下:
壹、進壹步充實審判力量,健全審判機構。知識產權訴訟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且涉外案件較多,承擔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任務的人民法院,應當選配適當數量的有壹定審判經驗的審判人員,特別要註意選配學過理工和懂得外語的人員參加知識產權審判工作。
並應根據需要組成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合議庭;知識產權案件較多的大中城市的中級法院及其高級法院,具備條件的,可以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案件,保障知識產權案件得到及時、公正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