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上填寫測評表:
1、申請人通過個人用戶登錄人才引進系統,選擇“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本人所符合的申辦條件並填寫個人信息,並選擇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後,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測評通過後,選擇呈報單位並保存提交—與呈報單位聯系。委托代理機構申辦的申請人,測評通過後,需與所選擇的代理機構聯系並簽訂代理協議,委托其辦理在職人才引進手續;
2、呈報單位經辦人進入人才引進系統—點擊“業務申報”—點擊“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申請人的個人測評信息。呈報單位經辦人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審核並成功提交信息後,打印《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及《材料清單》轉交申請人。
二、掃描提交申報材料申請人按照人才引進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並按系統提示掃描上傳所需材料並提交呈報單位。呈報單位核實無誤後通過人才引進系統正式提交。所有申報材料須在《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標註的受理截止時限內掃描上傳並成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人力資源部門受理、審核、審批:
1、待系統顯示“通過”後,該筆業務已完成受理、審核、審批環節,申請人等待市公安部門短信通知;
2、系統顯示“待受理,等待審批結果”的業務,申請人關註系統中的業務進度,如系統顯示“審批同意”,申請人等待市公安部門短信通知;
3、系統顯示“待受理,需現場提交材料”的業務,呈報單位經辦人在系統提示的規定時限內,按材料清單提示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到業務受理窗口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對於需提交檔案的,用人單位有檔案保管權的可自行商調檔案。用人單位沒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需與檔案托管機構聯系並委托其代為商調及呈報檔案。
四、文件送達及進度查詢;
五、後續事項申請人的黨團組織關系的轉移應由遷出地相關組織部門出具轉移介紹信到市相應組織部門進行轉接。
法律依據
《關於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調控管理制度的若幹意見》
第壹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才,可申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壹)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國內外學術、科學技術帶頭人。
(二)擁有屬於自主知識產權並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專利、發明或者專有專有技術的人才。
(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四)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五)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或出國留學並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不包括助理級執業資格,下同)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並有學士學位的應屆、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全日制大專並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八)經批準調任、轉任到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正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幹部。
(九)省、市政府文件明確規定引進的其他高級人才(包含符合廣州城市發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十)在本市連續居住、就業(創業)和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達到3年,並且3年內個人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