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壹眼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是非常願意的。作為壹名學生,對於難啃的高數,記不住的英語單詞,背不過來的各種公式時,我相信每個人都想過如果這些東西不用我死機死理解,壹秒就能進入我的腦子裏該多好啊,這樣我就不用努力期末照樣能拿到壹百分。可是仔細壹想,人們如此輕松的就***享了全人類的知識,真的是壹件好事嗎?我認為不是的。
這個辯題其實分為兩個部分,壹個是將所有記錄在冊的知識無差別分享給每個人,即已知的知識。這就是說,包括了那些申請專利保護的知識,而不僅僅是在互聯網上就可以搜索到的知識。正方所說的反對這項技術就好像是反對互聯網壹樣。我認為不是的,其壹互聯網上的知識就像是詹青雲所說的並不是為所有人都認同的,其中有對有錯,就好像百度百科並不是權威壹樣,任何壹個人都可以修改,這並不是真正的知識。其二互聯網上的知識僅僅是人們***享出來的願意讓大眾知道的知識,而這裏指的所***享的知識應該包括哪些創作人並不想公開的用來謀利的知識,即上升到了知識產權問題。
對於正方來說,***享知識有效減少知識不平等問題,即所有人都***享壹套知識,可有效解決如今“寒門少出貴子”的現象。這確實是知識***享的壹大好處。並且依照陳銘老師的觀點,只是***享後並不是說所有人都會變成壹樣的,人生最重要的還是選擇,我理解為就像我們擁有同樣的知識,但是有的人選擇用它來造福人類,有的人用它來違法犯罪。這就又產生了壹個問題,即是否會造成社會混亂問題。如果罪犯擁有了心理學的知識,擁有了反偵查方面的知識等等等等,那麽勢必會使社會更加混亂,這就是所謂最最可怕的高智商犯罪了。
對於反方來說,不勞而獲的知識,其實就相當於把電腦存儲搬到了人的腦海中。而學習知識、記憶知識的過程,本來就是人的學習能力逐步培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