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過,人生所有的經歷,好的壞的都是壹種修煉。
昨天,我的人生中,又多了壹種別樣的經歷,收到了法院的調解通知書。
記得看《歡樂頌》時,有人威脅安迪要去法院告她,安迪傲嬌地說:我又不是沒有被告過,在美國工作時打官司是家常便飯!
我沒想到在壹個悶熱的平凡的中午,我竟然也陷入了壹場官司中。
說實在的,初聽到這個消息,我真的懵了。我都沒有問壹下更詳細的情況,就傻傻地掛了電話。
面對官司我也很想像安迪壹樣傲嬌,可事實上我卻像樊勝美壹樣慌亂。
因為電話裏沒有說太清楚,我不知道是被什麽人告了,會涉及多大數額的賠償,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掛了電話,我腦海中閃過了無數可能:我會作為被告出庭嗎?會被索賠很多錢嗎?會因為這件事需要從單位離職嗎?我的生活要就此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嗎?
我想到了最壞的可能,賠錢和離職。
去年我們也經歷過這樣壹場官司,但是當事人不是我。經過了漫長的拉鋸,最後我們賠償了幾萬塊錢才了結了這件事。
無論結果怎樣,可以確定的是,我作為當事人,未來幾個月都要淪陷在這場麻煩的官司裏了。
只能自嘲壹下,人生無處不狗血啊,沒想到有壹天還要站到被告席上。
02
想明白了最壞的結果,我反而坦然了。賠錢的話,單位也是主要責任人,我作為員工,有失職的地方,但我需要承擔的不是全部,只是壹定的比例。
現在我的寫作也逐步走上正軌,正發愁沒有時間和精力寫作,離職也不見得是多壞的事,也許正好可以借此機會走上專職寫作之路。
於是,我的內心漸漸安定下來。我接著做完了家裏沒做完的事情,還淡定地坐到電腦前寫完了壹篇編輯約稿的文章,才收拾東西準備出門。
還好,事情沒有我想得那麽嚴重。我用了壹張在百度上搜到的圖片,壹家圖片公司說是他們的,有版權保護,以侵犯知識產權為由把我們告上法庭,索賠壹萬。如果我們敗訴,需要承擔律師費訴訟費等。
也就是說,最壞的結果就是賠償不到兩萬塊錢吧。
只是,這個事情肯定需要我處理了。找律師溝通,搜集證據,調解等,會很麻煩。
奇怪的是,我的腦子裏有兩個小我在鬥爭。
壹個是作為被告的我,沮喪,失落,感到麻煩纏身。
壹個是寫作的我,反而有些小興奮。迫不及待地想參與進這樣壹場官司,全程跟進,積累鮮活的寫作素材。
王路老師說過,對寫作者來說,相比天賦,勤勞,人生閱歷更重要。
既然我的人生註定要經歷這樣壹場官司,我就只能坦然接受並面對,把它當做壹種人生的修煉吧。
03
下午和壹個好朋友聊起這件事,我說我現在心理很強大,在最初的驚慌失措之後,我竟然還能淡定的坐到電腦前寫了壹篇文章,才去單位處理這件事。
好友也說:不遇到事情,不知道自己原來成長了這麽多。
在熱播劇《我的前半生》裏,羅子君被蘇曼殊趕出公司,她說了這樣壹段話:妳不知道我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有成就感。剛才蘇曼殊趕我走的時候,讓我想起了陳俊生要跟我離婚時的場景,都好像,都是我自己砸了自己的飯碗。但是這壹次我很慶幸,因為我壹點也不害怕,壹點也不會覺得驚慌失措,因為我知道自己有什麽,會什麽,我可以到哪裏去,我接下來可以幹什麽。妳不知道,這個感覺有多好。
對於女人來說,遇上事情時,內心不慌亂,不畏懼,才是真正的成長和獨立。
感謝我在壹年前選擇了寫作,所以在今天我面對可能導致我離職的官司時,我能有底氣不害怕丟了工作,不驚慌失措,坦然面對。
這件事情剛剛是個開始,未來還有很多的不可知在等著我。
但我篤定的是: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其它好的壞的都勇敢去面對吧,把這件不太美好的事當做人生中必不可少的壹場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