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需要支付認繳的出資嗎?
認繳的出資不需要繳納。認繳出資是指股東向公司承諾的、記載於公司章程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出資額。按照現行的工商登記法,只登記認繳額,所有股東認繳額之和稱為“註冊資本”,不登記實繳額。這就是工商登記管理的“認繳制”,並不是說不需要實際出資,因為公司經營所需的資金首先來自於股東的出資,公司註冊完成後,股東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壹次性或分次向公司繳納出資。分期繳納的,應當在章程中明確規定繳納期限。
雖然沒有統壹的足額繳納出資期限,但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的,將按照所認繳的金額承擔責任,比如公司償付能力不足、因資金不足而虧損甚至破產、債務糾紛等等。所以,認購之後,就要實際出資。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2.股東出資的方式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幾種出資方式:
1,貨幣。成立壹家公司需要壹定的流動資金。支付創建公司和開始公司運營的費用。因此,股東可以現金出資。
2.實物。實物投資壹般以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貨物、建築物和廠房為基礎。
3.知識產權。所謂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享有的民事權利。傳統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版權。
4.土地使用權。公司獲得土地使用權有兩種方式。壹種方式是股東對土地使用權定價後投資於公司,使公司獲得土地使用權;另壹種是公司向當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後以認購合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按規定繳納場地使用費。前者是股東出資的方式,但必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對很多公司的壹些規定不是特別清楚,比如如何成立公司。通常目前實行的是認繳制,即通過相關形式繳納壹定的資金,然後繳納到位。即使妳實際上不交錢,妳也可以成立壹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