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專利優先權審查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壹)和(三),請求人應當提供能夠證明發明內容符合上述情形的證明材料。鑒於(二)種情況,需提交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情況(4),產品照片、產品目錄、產品說明書等。可以提供給那些準備實施的人;證明其已經實施或者存在潛在侵權的,可以提供產品交易或者銷售的證明。鑒於情況(5),通過《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提交專利申請時,提交相應國家或者地區專利審查機構的受理通知書需要有中文譯文並簽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提交專利申請時,只需在優先權審查請求中填寫CT專利號即可。情況(6)壹般指涉及國家的重大事件。
專利申請的優先權審查應當經所有申請人同意,因此優先權審查材料應當由所有申請人簽字,而代理機構簽字的前提是所有申請人出具同意優先權審查的函,並委托代理機構辦理。
優先權審查材料以紙質形式送達或郵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與流程管理部事務服務部,郵編100088。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收到優先審查請求後的3至5個工作日內,根據優先審查請求中的聯系地址,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發送批準或不批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