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筆者認為,保護“道地藥材”的最好方法就是運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協議)的有關規則,將其納入地理標誌(geographical ind-ication)保護。
TRIPS協議是在世界貿易組織協議項下的壹個分協議,其中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在國際、國內貿易中有特別重要的地位。TRIPS協議對地理標誌定義為:標示出某商品來源於(世界貿易組織)某成員地域內,或來源於該地域中的某地區或某地方,而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歸因於其地理來源。
地理標誌保護原則主要從“禁”處著眼,防止地理名稱和標誌被不正當使用。協定主要指出四種不正當使用方式及其相應的救濟手段:壹是在商品的名稱或說明中使用其非真實產地的地理標誌,從而使公眾誤認該貨物產地,對於這種以誤導公眾錯認為產品原產地的使用方式應以法律手段來制止;二是以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方式使用地理標誌,對此,協議要求按1967年《巴黎公約》的有關規定加以制止;三是沒有用商品標誌所標示的地理標誌作為其商標,從而誤導公眾對商品真正來源地的辨認,該成員方當局應依權或依當事人的請求駁回該商標的註冊申請或撤銷該商標的註冊;四是使用某種地理標誌,盡管該地理標誌真正表明了商品來源地,但仍然誤導公眾認為該商品來源於另壹地域的也應禁止。協議第二十四條規定了壹些例外情況,包括在先使用、商標的在先註冊、通用名稱、產地國的保護等。地理標誌在產地國不受或停止保護,或在產地國停止使用,則成員方無保護此地理標誌的義務。這是地理標誌保護的黃鶥蹩睿?虼耍?乩肀曛?br>的國外保護取決於國內的持續保護。
TRIPS協議對於地理標誌的保護模式並沒有明確規定,世界各國對地理標誌的立法保護主要采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專門立法和混合立法四種模式。在我國可以通過申請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原產地標記保護等三種方式獲得地理標誌保護。如江陰天江藥業有限公司將其中藥配方顆粒註冊原產地標記,成為中藥行業第壹家獲得原產地標記保護的單位。因此,筆者認為,“地理標誌”保護是加強中藥資源保護的壹項有效措施,尤其是對“道地藥材”知識產權的保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蔣新寧(蔣新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