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美國專利號格式:
美國是用系列碼,專利申請公開號或審定授權號,申請公開號格式為4位年份 序列號組成。
例如:20060100198,20050158320。審定授權號格式由1-7位數字組成。
例如:5575155,0123456。不加類別代碼。
另外,美國專利的有效期和中國壹樣,也是從申請日開始計算,發明20年,外觀設計10年,但是美國沒有實用新型專利。
二、美國專利號的特點:
(1)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各種申請分成幾大類(如:發明專利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臨時專利申請等),各類申請循環編號。循環期的年代跨度大小不等,由申請量決定。壹般來說,各類專利申請號每輪循環均從1 ~ 999999 號以內連續編排,周而復始。
(2)為區別不同循環期的申請號,使用申請號系列碼。這壹點對於美國專利文獻的數據庫檢索十分重要。
(3)申請號系列碼同時用於表示申請種類:
01—28 用於發明和植物專利申請,兩者混合編排,例如08/101840 為壹件植物專利申請號,08/101841 則為壹件發明專利申請號。迄今為止, 發明專利申請已進入第11 個循環。
29 用於外觀設計申請
60 用於臨時申請
90 用於單方再審查請求
95 用於雙方再審查請求
需要說明的是,在美國專利說明書的扉頁中常見到的是1 ~ 6 位數的申請順序號,如Appl。 No.: 1,Appl. No.: 600 000.近幾年美國專利商標局才開始在專利說明書的扉頁中刊登申請號系列碼,並規定專利申請號由兩位數字的申請號系列碼和六位數字的申請順序號兩部分組成,不足位數的,以零補位,如Appl.No.:09/000001。
三、美國專利說明書的文獻編號的特點:
(1)自2001 年起美國專利商標局開始出版發明專利申請和植物專利申請兩種公開說明書。公開號由四位數字的文獻公開年號和七位數字的文獻公開順序號兩部分組成,不足位數的,以零補位。需要註意的是,發明專利申請和植物專利申請中包括申請的再公開文獻(A2、P4),以及申請的更正文獻(A9、P9),所有公開文獻按流水號順序編排,如US
2006/0070159 P1,US 2006/0070159 A1。
(2)其他專利文獻按各自的文獻編號系列順序編排,如US 6654321 B1,US PP12345 P2。
(3)2001 年以前,美國專利商標局對其出版的專利文獻常在文獻號前用英文縮寫來表示文獻種類,如Des.456789,RE 12345。自2001 年起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其出版的專利文獻上全面采用WIPO 標準ST.16《用於標識不同種類專利文獻的推薦標準代碼》中規定的專利文獻種類標識代碼,但仍保留在文獻號前使用英文縮寫、縮拼或首字母表示文獻種類的做法, 如RE 12345 C1,PP12345 C1,D654321 C1。
四、美國專利文獻著錄項目識別代碼
專利文獻著錄項目,簡稱著錄項目。源於壹般圖書文獻的著錄項目,僅用於專利文獻著錄,是刊在專利說明書扉頁上的表示專利信息的特征。巴黎聯盟專利局間情報檢索國際合作委員會(ICIREPAT)為專利文獻著錄項目制定了統壹的識別代碼。從而使專利文獻的著錄實現了國際統壹化標準。
具體的含義如下:
10文獻標誌
(11)文獻號(專利號)
(12)文獻類別
(13)根據WIPO標準ST.16制定的文獻種類代碼
(15) 有關專利修正的信息
(19)公布專利文獻的國家或機構
20申請數據
(21)申請號
(22)申請日期
(23)其它日期(包括展覽登記日期,遞交臨時說明書,遞交完整說明書登記日期)
(24)所有權生效日期
(25)原始申請公布時的語種
(26)申請公布的語種
30優先權數據
(31)優先申請號
(32)優先申請日期
(33)優先申請國家或組織
40文獻的公知日期
(41)未經審查且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向公眾公開閱覽或接受復制的日期。
(42)經審查但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向公眾提供閱覽或接受復制的日期。
(43)未經審查和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印刷或類似方法出版的日期。
(44)經審查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經印刷或類似方法出版的日期。
(45)經審查批準專利的說明書的印刷或類似方法出版的日期。
(46)專利權項的印刷或類似方法出版的日期。
(47)已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向公眾提供閱覽或復制的日期。
(48)經過修正的專利文獻公布日期。
50技術信息
(51)國際專利分類號,簡寫成Int.Cln.,Cl右上角的數字,表示IPC的版次,如Int.Cl3表示是IPC的第三版。
(52)本國專利分類號
(53)國際十進制分類號
(54)發明題目
(55)關鍵詞
(56)已發表過的有關專利技術的文獻
(57)文摘及專利權項
(58)審查時所需檢索學科的範圍
60其它法定的有關國內專利文獻的參考項目
(61)增補專利
(62)分案申請
(63)繼續申請
(64)再公告專利
(65)與該申請有關的早期公布的專利文獻號
(66)由當前文獻所取代的較早申請的提出日期及申請號,既同壹發明較早申請駁回之後提出的較晚申請。
(67)專利申請的提交日期及申請號,或授權專利號,以此為基礎提交的當前實用新型申請或註冊的實用新型(或類似工業產權,諸如實用證書或實用創新)。
(68)對補充保護證書而言的基本專利號和/或專利文獻公布號。
70與專利文獻有關的人事項目
(71)申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
(72)發明人姓名
(73)受讓人姓名(或公司名稱)
(74)律師或代理人姓名
(75)同是申請人的發明人姓名
(76)既是發明人也是申請人和受讓人的姓名
80/90國際組織有關項目,以及與補充保護證書法律有關的數據
(81)專利合作條約的指定國
(83)根據布達佩斯條約微生物保存的有關信息
(84)根據地區專利公約指定的締約國家
(85)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第23條(1)或第40條(1)進入國家階段的日期。
(86)國際申請著錄項目,如申請號、出版文種及申請日期
(87)國際專利文獻號、文種及出版日期
(88)歐洲檢索報告的出版日期
(89)相互承認保護文件協約的起源國別及文件號。
(91)根據PCT提出的國際申請日期,該日期由於未進入國家或地區階段而在壹個或幾個指定國或選定國失效,或不進入國家或地區階段的確定日期。
(92)第壹次國家允許作為醫藥品向市場供貨的日期及號碼(用於補充保護證書)
(93)第壹次允許作為藥品向地區經濟***同體市場供貨的號碼、實施日期及國家(用於補充保護證書)
(94)補充保護證書的有效期及有效期屆滿的計算日期
(95)受基本專利保護並申請了補充保護證書或已授予了補充保護證書的產品名稱。
(96)地區申請數據,即申請日、申請號、最初提交申請公布的任意語種。
(97)地區申請(或已經授權的地區專利)公布數據,即公布日期、公布號、申請(或專利)公布的任選語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