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內屏攝行為屬於侵犯知識產權,在電影內拍照錄像也是壹種不文明的行為,因為會影響到其他觀影人的感受。
《中華人民***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五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部門應當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懲治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的行為,有效保護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
從事電影活動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應當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高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依法保護知識產權。 國家鼓勵電影企業開發電影形象產品等衍生產品。電影院或者其他公開放映電影的場所的工作人員發現觀眾在電影放映過程中從事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的行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電影院內屏攝行為介紹
觀眾從自我做起,樹立文明觀影意識,遵守公序良俗,積極舉報不當行為,扼住屏攝之風。解決電影屏攝問題,“官宣”固然重要,“民知”也必不可少。無論是因對相關規定的不甚了解,還是出於將精彩情節轉發給好友的分享之心,抑或當代網民出於所謂的“儀式感”心理作祟。
屏攝行為均不可取。總之,觀眾在銀幕前無意識的隨手拍攝,看似事小,卻體現著文明觀影意識的缺失,只有強化這種意識,才有助於樹立良好風尚。當然,來自大眾的監督同樣重要。建議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強化社會監督力量,內外施壓,雙管齊下,早日扼住屏攝的泛濫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