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先不去說這件事情是真是假魅族侵犯努比亞2008專利權麽?不侵犯,任何魅族手機中沒有使用和該部件類似的零部件魅族侵犯努比亞2012專利權麽?不侵犯,任何魅族手機不存在紅色圓圈,更不可能有小圓點 努比亞起訴的幾款魅族機型,和它的專利相似麽?不相似,除了“正面造型簡潔”以外,基本相似度為零那麽努比亞能勝訴麽?顯然不能,壹個與專利權所保護的對象相似度基本為零,又談何侵犯專利權呢專利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護有效的知識產權,而不是給既得利益者無理取鬧的空間通過可靠渠道獲知,努比亞也未發該函,該圖片的偽造可能性極大,我只能說踏踏實實搞技術研發的被人玩了。國內的手機公司,除了中興和華為,沒有任何壹家擁有2G至4G的標準專利(聯想通過並購和外購,可能會有壹點)。國內這麽多廠商免費用了這些技術這麽多年,誰交專利費了?誰才是當婊子立牌坊?沒見過當小偷當的這麽理直氣壯的。通過可靠渠道獲知,努比亞也未發該函,該圖片的偽造可能性極大,我只能說踏踏實實搞技術研發的被人玩了。國內的手機公司,除了中興和華為,沒有任何壹家擁有2G至4G的標準專利(聯想通過並購和外購,可能會有壹點)。國內這麽多廠商免費用了這些技術這麽多年,誰交專利費了?誰才是當婊子立牌坊?沒見過當小偷當的這麽理直氣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