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內在要求。
要把法治化貫穿於人民法院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盡責,以實際行動讓人民群眾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切實促進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要堅持教育引導、典型引領、實踐養成相結合,確保法官把法治內植於心、外踐於行,真正做到信仰法律、堅守法治,端穩天平、握牢法槌,鐵面無私、秉公司法。
2、信息化建設是人民法院工作改革發展的重要引擎。
要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為核心,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推進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要更好地統籌把握司法辦案規律與信息化建設規律,推動信息化建設與司法辦案的融合。
要依托信息技術深化司法公開,用全方位的公開倒逼司法能力的提升,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司法。要善於運用信息化手段滿足群眾多樣化的司法需求,為群眾提供更便捷的訴訟服務,讓群眾感受到社會主義司法的方便和溫暖,增強群眾對司法的信心。
擴展資料防範對策:
1、加快立法進程,改革和完善審判體制,進壹步貫徹規範《法官法》防止法官濫用裁判權。
2、隆法官之地位、厚法官之待遇、高法官之素質、嚴法官之紀律。馬克思說過:“要運用法律,就需要法官”,法官的地位、待遇、素質、紀律是公正司法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3、強化執法外部監督,充分發揮人大、社會輿論的監督制約作用,凈化執法環境,、切實克服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和職權非法幹預主義。
4、推進司法改革,規範法官行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腐敗現象,確保司法公正。
5、加大追究錯案追究力度,改革和完善法院人事制度,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法院人事制度,使法院成為正義、平等、民主、文明、效率的司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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